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 “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168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通城县司法局
名       称: 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 “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推动通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合法合理原则。坚守法治底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
2.公平公正原则。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的确定,要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
3.公开实用原则。注重公开性和实用性,编制的清单内容要简明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让执法人员用得上,让群众看得懂。编制完成的清单应当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清单编制
(一)编制范围
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是指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二)责任主体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既是“四张清单”的实施主体,也是编制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以现行有效的权责清单为依据,牵头编制本部门适用的“四张清单”,所编制公布的“四张清单”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适用。对同一执法事项,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列入“四张清单”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直接适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根据相关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四张清单”制定。
(三)编制依据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门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部委和省、市制发的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文件,结合执法实际认真研究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实施范围,对于不予行政处罚、首违免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执法。
(四)编制要求
1.“四张清单”应当按照本通知所附《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清单格式(见附件1-4)进行编制。
2.行政处罚事项的名称和编码,应当与本部门在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的权责清单中的处罚事项名称和编码保持一致。
3.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划分出明确具体的等级。
(五)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2022年2月19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充分结合行政执法实际,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列出梳理清单,清单草案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并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司法局备案。
2.第二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梳理、谁公示、谁解释”的原则,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制发本部门“四张清单”,并统一在各自门户网站(或者主流网络媒体)公布。
3.第三阶段(2022年4月1日前)。清单公布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同步抓好实施。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以及因突发事件启动应急管理的特定时期,要坚持重典治乱,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设置合理“观察期”和必要“过渡期”。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要给予一定合理“观察期”,进行适度、有效监管。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要给予必要“过渡期”,避免执法措施“一刀切”,简单粗暴,一关了之。
(三)采取预警提示。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可
以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
改正,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
响,确保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四)实施容缺执法。在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在法
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可以依法不罚款、不扣证,指导执法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
(五)推行柔性执法。根据执法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
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
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采用文字或者音像记录等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确保有据可查。
(七)注重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是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案件严格把关,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也防止应罚而不罚,真正使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此项工作将纳入2022年全县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县司法局将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推行“四张清单”工作扎实推进,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附件:1. 通城县XX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
2. 通城县XX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 通城县XX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 通城县XX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1
通城县XX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 | 首违免罚的情形 | 首违免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附件2
通城县XX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附件3
通城县XX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附件4
通城县XX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责任编辑:通城_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