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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16-07-15 08:41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通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设立通城县水利局(加挂“通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水利局内设办公室(加挂“党建人事股”牌子)、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建设管理安全监督股、水库管理股、农电管理股、农田水利股、水土保持股、防灾减灾股。纪检、监察、老干、工会等按有关规定设置。其职能如下: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

2、统一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协调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跨乡(镇)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6、组织和指导编制全县水利建设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编制申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7、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全县河道、水库的水利工作;指导组织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县内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监督工作。

8、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地方水电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计划,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议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测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10、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和水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应用。

11、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垮乡(镇)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通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通城县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3名(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名。下辖11个乡镇水利管理站,核定编制为24名。

截至2016年7月底,通城县水利局(通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编在岗人数30人,离退休36人;11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在编在岗人数24人。

(三)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坚持防汛与抗旱两手抓,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研判,科学调度,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度汛。积极争取项目,整合涉农资金,加大灾后重建、水毁设施修复力度。

2、强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实施进度,加大“三争”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督促完成年度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加快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4、加快水利经济发展。科学调度水资源,加强保水蓄水;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管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千方百计提质增效,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加强水利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严格规划管理,加强涉水项目审批监管,保证水系畅通。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把质量关。加强河道联合执法,确保安全运行。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以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不断树立正气,弘扬良好风气,确保干部安全。加强作风建设,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干部作风,为水利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7、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力争2016年出列村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妥善解决。

二、2016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汇总收入预算627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57.97万元,占12.08%,其他收入5515万元,占87.92%。其中:

1、水利局机关: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611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98.88万元,占9.8%,其他收入5515万元,占90.2%。

2水利管理站: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5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9.09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部门开支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6272.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31.97万元,占8.48%;项目支出5741万元,占91.52%。其中:

1、水利局机关:201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113.8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72.88万元,占6.1%;项目支出5741万元,占93.9%。

2水利管理站:201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9.0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9.09万元,占100%。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汇总预算支出757.97万元。

1、水利局机关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98.88万元:

(1)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72.8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伤残民工补贴款20万元;水利工程维护费196万元;水利水政执法10万元。

2水利管理站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9.09万元

(1)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9.09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开支预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水利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1万元,对比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预算4.4万元,减少2.3万元,减幅52.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相比,减少4万元,减(增)幅100%,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财政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相比,增加1.7万元,增幅42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11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公务接待费用预算1.1万元。

附件: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通城县水利局水管站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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