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委农办反馈2021年度咸宁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通城县整改方案>的通知》(隽农组办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反馈2021年度通城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大力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
经县督查组抽查发现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全面,存存漏学、补学问题
对照《方案》中提出的2021年存在漏学、补学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压实理论学习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如下:
(1)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2)强化问责监督责任落实。突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倒查。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
(3)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查找漏学、补学原因,查补薄弱环节。
(4)明确指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统一认识。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此次整改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账认领问题,坚决、迅速、果断整改落实。二是主动作为。认真对照,深查细究,举一反三,担当作为,做到及时掌握情况,传递信息及时,上下内部沟通畅通无阻点。三是全面整改。全面检视、全面检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全面、全程、全员进行整改,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突出问题全整改、整改要求全落实。四是严肃问责。建立健全明责、履责、考责、追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将巩固脱贫成果重大举措纳入部门"“十四五”"规划
对照通城县““十四五”"总体规划进行自查,梳理汇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形成2021年、2022年规划制定及落实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如下: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已完成了项目规划和可研报告,2022年2月提交项目佐证材料和规划方案通过省水利厅进行第一轮筛选,4月25日向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提交可研报告和佐证材料,4月27日参加省水利厅在武汉举行的项目竞争立项审查会,成功入选湖北省2023-2025年水美乡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库,省水利厅5月4日进行了公示并将入选名单报送水利部,目前设计院正在编制实施方案,我局一直在跟省水利厅对接沟通,跟踪项目进展。
(2)局党组将水利工程项目与“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研讨,列出各项工程项目实施措施、进展落实情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实施年份及资金预算。
2.部门责任落实有弱化
对照《整改方案》中提出的未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成果相关工作,未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未完成年度主要目标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研讨并纳入整改方案,制订2021年和2022年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的工作计划,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如期竣工验收。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2021年水利部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总投资3202万元,提升6个乡镇54个村107953人的供水保障水平,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1238”,即1处应急供水工程,2处万人工程,3处千人工程,8处千人以下工程,工程已全部完成。
(2)2022年,水利部门大力推进供水保障提标升级工程,计划投资5865万元,对14个村进行管网延伸,对12个村的小型集中供水改造升级。重点选择供水保障存在较大风险的村,包括四庄乡大源村、庙下村,大坪乡沙口村、沙堆镇堆山村,塘湖镇狼荷村、石坪村、关刀镇五流村、台源村、五里镇治全村等。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群众早日受益。至2022年5月底,已启动10个村的供水工程建设。如塘湖镇石坪村建设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投资50多万元,日供水三百吨,可解决3000多人饮用水问题,确保6月份竣工投入使用。
重点工作推动不力
对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委农办反馈2021年度咸宁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深查细究,全面检视、全面检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讨出整改措施如下:
为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防止扶贫资产闲置和流失,制定实施方案及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制订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管护营运工作,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发挥长效作用,推动扶贫资产管理管护运营工作有序进行,制订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管护运营制度。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