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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城县官圳拦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4-08-22 09:38 字号:

通城县官圳拦水闸除险加固项目部:

你项目部报送的《通城县官圳拦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2024526,我局主持召开了通城县官圳拦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并通过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审查,你项目部申请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就涉及河道管理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官圳拦水闸位于通城县隽水镇油坊村,菖蒲港河桩号 4+500 处。本次批复对象为项目拆除重建。

二、同意本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22-04-01-296715)在通城县隽水镇油坊村开展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主要涉河建设内容:官圳坝水闸拆除重建。

三、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要求,结合工程现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项目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与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一致,也为2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本次建设范围内20年一遇设计工况和50年一遇校核工况工程阻水率为0%,基本没有雍水影响满足规范要求。但工程在汛期需继续施工水闸上部结构,在施工期还会影响现状灌溉和发电取水口正常取水,需编制、申报并严格执行施工期应急预案及度汛方案,并设置临时取水设施、人员转置安排、经济补贴等处置措施,在实施上述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后其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减轻。

五、该工程占用的河道管理范围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险情,你项目部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工程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和其它部门管理事项,由你项目部负责协调解决。

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完工后,你项目部应明确工程运营单位,由其定期开展除杂清障,确保工程行洪通畅。

七、本文件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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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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