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行政执法完成情况
1.迅速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县水利和湖泊局结合省市水利部门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组织专人成立专班,对49条河流是否有阻水建筑物、是否有阻水片林等10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3处,已整改到位。二是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结合2022年度全省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制订了《通城县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全县15家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环境应急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各乡镇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对辖区内河湖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至目前,完成省四乱系统中整改销号问题3个,完成销号率100%。四是完成了省级新要求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西冲河、磐石港两条河流以及四甲铺等11座水闸的划界工作,划界成果在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示。五是加大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活动的工作力度。县政府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活动的通告》,县农业农村局制订了《通城县打击非法捕捞和重点水域禁捕实施方案》,成立禁渔禁捕工作专班,1-8月份共出动执法车、船93辆/艘/次,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查获电鱼设备21台/套;同时联合海事、安监部门和有关乡镇,到公共水域开展禁渔禁捕工作,查处电鱼、迷魂阵、抬网和灯光照排等非法捕捞行为,拆除和销毁违禁渔具,其中监督检查场所67处。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优化河道采砂经营管理模式。到期终止全县四大流域河道采砂三年出让权合同,通城县委、县政府已将拍卖的河砂开采经营权收回,统一授权给通城城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开采经营,科学化开采、集约化经营、一个口子运作。二是严格实行主汛期禁采。县政府5月27日发布主汛期禁止河道采砂活动通告,张贴于各乡镇、村、组,同时在通城门户网、电视台公示。6月1日~8月31日主汛期内全县范围内实行河砂禁采,所有从事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采砂活动,撤离采砂船舶及机具,平整恢复河道原貌。三是开展执法巡查。县水政监察队派出9人组成河道执法小组,对全县河道进行专班专职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经常性与突击性、域内和跨域”相结合,联合乡镇、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执法部门,对全县主要河流和支流开展巡查,对非法采砂洗砂、滥采乱采等行为依法打击,2022年1-8月份,共出动巡查人员382人次,车辆112次,开展巡查93次,拆除违章建筑2处,扣押机具2台,捣毁非法洗砂点3处,联合执法13次。同时联合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崇阳县水利局、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开展了陆水河道采砂管理整治联合行动2次。
二、存在不足与短板
一是“四乱”现象有待彻底整治。目前,我县部分河库仍有四乱现象发生,有待各乡镇及责任部门再加工作力度。
二是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盲点和堵点,全面协同、统筹推进的氛围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