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行政执法和河道清理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主动担当履职。一是筹备好会议。4月13日,筹备了全县通城县防汛抗旱暨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4月19日,组织举办了200余人参加的防汛抗旱、河湖长制暨山洪灾害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科长马成等专家授课。二是调整好人员。4月1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及部分县级河湖(库)长进行了调整,县级河湖(库)长从原来的17名调整到现在的18名。三是落实好责任。按照省市县河湖(库)巡查工作规定及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总河湖长杨修伟同志于2022年3月25日签发的县河湖长令1号《关于开展脚步丈量“碧水之路”巡查河湖行动的命令》要求,县乡村三级河湖(库)长履责担责,1-8月份开展三级河湖(库)长(含联系部门)徒步履职巡查11157次(县级50次,联系部门115次,乡镇1282次,村级9710次),发现问题283个,整改问题271个,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每季度,县河湖长制办精心制作了温馨提示卡、编发微信和短信、下发切实履行巡查职责通知,及时提醒和督促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加大巡查履职频次。县水利和湖泊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县委编办、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河湖长制联系部门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范畴,认真履职,督促涉河湖问题整改19个。
2.迅速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县水利和湖泊局结合省市水利部门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组织专人成立专班,对49条河流是否有阻水建筑物、是否有阻水片林等10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3处,已整改到位。二是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结合2022年度全省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制订了《通城县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全县15家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环境应急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各乡镇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对辖区内河湖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至目前,完成省四乱系统中整改销号问题3个,完成销号率100%。四是完成了省级新要求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西冲河、磐石港两条河流以及四甲铺等11座水闸的划界工作,划界成果在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示。五是加大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活动的工作力度。县政府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活动的通告》,县农业农村局制订了《通城县打击非法捕捞和重点水域禁捕实施方案》,成立禁渔禁捕工作专班,1-8月份共出动执法车、船93辆/艘/次,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查获电鱼设备21台/套;同时联合海事、安监部门和有关乡镇,到公共水域开展禁渔禁捕工作,查处电鱼、迷魂阵、抬网和灯光照排等非法捕捞行为,拆除和销毁违禁渔具,其中监督检查场所67处。六是强化城乡污水项目的建设。积极谋划了乡镇污水管网延伸工程,计划总投资11452万元,拟对马港镇、麦市镇、关刀镇、石南镇、北港镇、塘湖镇、五里镇、沙堆镇、四庄乡、大坪乡等10个乡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23.95公里,建设污水检查井2953座、一体化泵站2座、混凝土路面27362㎡。至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可研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计划于7月中旬完成初步设计批复,8月底前完成招标前准备工作,10月中旬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排查,对损毁的龙湾城段污水收集主管网完成了修复,启动了新塔桥下游段的老旧污水收集主管网的修复改造。七是开展防溺水安全行动。7月18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大河库巡查力度、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的通知》,要求各级河湖长和各联系部门要加大对所领责河库的巡查频率,把防溺水事故作为近期河湖长巡查的一项主要内容,加强人流量集中、便于下水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看守。同时,根据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抗旱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教育局抽调专人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抗旱、防溺水等工作督查。八是开展水利和湖泊局全员守护碧水集体洁河志愿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组织局机关及城区二级单位86名志愿者,分为9个组,划定责任区域,每周进行最少一次的洁河活动。至10月中旬,已开展志愿活动25次,智慧城市平台处理城区河道不洁案件57件,为创造秀美家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贡献了水利担当。
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优化河道采砂经营管理模式。到期终止全县四大流域河道采砂三年出让权合同,通城县委、县政府已将拍卖的河砂开采经营权收回,统一授权给通城城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开采经营,科学化开采、集约化经营、一个口子运作。二是严格实行主汛期禁采。县政府5月27日发布主汛期禁止河道采砂活动通告,张贴于各乡镇、村、组,同时在通城门户网、电视台公示。6月1日~8月31日主汛期内全县范围内实行河砂禁采,所有从事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采砂活动,撤离采砂船舶及机具,平整恢复河道原貌。三是开展执法巡查。县水政监察队派出9人组成河道执法小组,对全县河道进行专班专职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经常性与突击性、域内和跨域”相结合,联合乡镇、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执法部门,对全县主要河流和支流开展巡查,对非法采砂洗砂、滥采乱采等行为依法打击,2022年1-8月份,共出动巡查人员382人次,车辆112次,开展巡查93次,拆除违章建筑2处,扣押机具2台,捣毁非法洗砂点3处,联合执法13次。同时联合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崇阳县水利局、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开展了陆水河道采砂管理整治联合行动2次。
4.积极开展水质检测。水利部门聘请咸宁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纳入我县河湖长制管理的8条县管河流、11座县管水库每月进行水质监测。9月份检测结果为:隽水河、菖蒲港、沙堆河、里港、东冲河、云溪河、百丈潭水库、龙潭水库、东冲水库、左港水库、阁壁水库为Ⅱ类水;秀水河、铁柱港河、神龙坪水库为Ⅲ类水;以上本月水质均达标。云溪水库因除险加固施工蓄水在死水位以下,断面检测为V类(总磷超标1.6倍),当月水质不达标;马井水库因放水抗旱,蓄水较少无流动水,断面检测为Ⅳ类水(总磷超标0.6倍),当月水质不达标。环保部门对百丈潭水库、神龙坪水库64项水质指标开展了检测3次,对石矶头大桥、平安大桥、谌家桥26项水质指标检测了1次,对云溪水库、麦市赶鸭岭、阁壁水库、东冲水库、雁门水库、龙潭水库、菖蒲港、左港水库等8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天门村农村环境质量及四庄河、西坳农村污染源控制断面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围绕于改善陆水流域通城段河流生态环境和水环境质量这个目标,组织谋划了陆水流域菖蒲港桥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已于5月23日开工。
5.扎实推进宣传造势。为了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爱河护河的社会氛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3月8日副县长李慧芳、雷玲带领部分乡村级女河湖长、水利和湖泊局女职工、县妇联、团县委及社会女志愿者共120余巾帼,组织开展巾帼河湖长寻找“母亲河源头”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巾帼之力。二是3月22日,县水利和湖泊局会同隽水镇、小红帽志愿者协会、青山绿水协会等单位,在银山广场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暨全民“爱水护河”活动,并自当日开始,采取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和群众参观水厂、进重点企业宣传水情水法、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开展知识测试、发送宣传短信、宣传车下乡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引领人水和谐“新风尚”。三是及时总结推广我县在小微水体治理管护上的典型经验,秀水公园小微水体整治列入全省29个典型管护案例之一。四是县河湖长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管河库责任单位也各负其责,安排资金用于制作河湖(库)保护工作宣传牌、警示牌,在县管河湖(库)人口集中地段、交通要道口立牌宣传。五是开展河湖常态化保洁。2月21日,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水利系统300余名志愿者分别前往县城内铁柱港、菖蒲港、秀水河、隽水河开展洁河活动。同时自3月下旬开始对城区隽水河平安桥段常态化保洁,引导群众自觉加入守护河湖(库)、传播生态文明的行动中来。
6.贯彻落实省河湖长6号令。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了《通城县贯彻落实省河湖长6号令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涉及的8大项内容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单抓药,确保年底考核不掉名次。
二、存在不足与短板
一是河湖长及职能部门履职力度有待加强。大部分河湖(库)长及联系部门都开展了常态化履职,但有部分成员单位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够,未能及时有效地履职。
二是“四乱”现象有待彻底整治。目前,我县部分河库仍有四乱现象发生,有待各乡镇及责任部门再加工作力度。
三是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盲点和堵点,部分单位干部认为河湖长制工作是水利部门的事,与本单位无关,所以导致工作推而不动,促而不进。乡镇主体责任及联系部门督办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全面协同、统筹推进的氛围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担当,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把河湖长制工作与共同缔造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奋力打造陆水源头绿色生态屏障,开创河湖长治、碧水长流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