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2 14:35 字号:大 中小
一是按照省市县河湖(库)巡查制度规定的频次和要求,通过编发短信、印发工作提示和温馨提示卡等方式,及时提醒河湖长到责任河湖履职。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共巡查履职7546次。二是“清四乱”工作在1月--9月份,水政监察巡查143次,出动巡查人员397人次,出动巡查车辆139车次,拆除违章建筑1处,捣毁零星式采砂点5处,联合部门乡镇执法25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行动,通过层层巡查排查,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8个,均已整改到位,完成销号率100%。同时完成了311个“清四乱”遥感图斑复核和49条河湖目录梳理复核工作,并明确了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