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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轮县级重点 河湖民间河湖长的通知

日期:2023-06-14 16:34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我县“民间河湖长受聘开展工作以来,及时发现推动解决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了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参与河湖保护的热情,已然成为我河湖保护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县“民间河湖长”任期已满,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发挥民间河在信息收集、多元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助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经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轮级重点河流、水库“民间河湖长”,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3626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的“民间河湖长可一人或几人共同担任同一河库的民间河湖长,也可一个民间河湖长负责邻近多个河库,个人、企业、公益组织均可报名,本次聘期为3年。

服务河库范围为19级重点河流、水库,即隽水河、菖蒲港河、秀水河、沙堆河、东冲河、铁柱港河、里港河、云溪河、云溪水库、龙潭水库、百丈潭水库、杨泗庙水库、左港水库、神龙坪水库、东冲水库、青山水库、阁壁水库、倒肘湾水库、马井水库

三、选聘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2.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有水利和环保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年龄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社会公众形象好。

四、选聘方式

民间河湖长”采取个人申请、乡镇(部门)推荐相结合,县制办公室审核的方式选聘,聘任名单向社会公告。

五、工作职责

任期内,民间河湖长需积极贯彻落实好《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巡查河湖、宣传引导、沟通建议和示范表率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乱堆、乱建、乱占、乱采等水域、岸线水环境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管理部门或河湖长制办公室协调处理。

任职期间,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民间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保护专业知识培训座谈交流巡查宣传等活动同时,也将对工作出色的民间河湖长进行表扬,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民间河湖长实施退出机制。

联系人:方世盟 联系电话:17771505925

上报邮箱:543495344@qq.com

通城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614

附件:

通城县2023年民间河湖长报名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健康情况


身份证

号码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址


拟服务

河库


家庭

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是否了解“民间河湖长”工作职责


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

单位推荐

本人所填申请表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一旦被聘为通城县“民间河湖长”将

积极履行“民间河湖长”职责,认真负责开展工作。

推荐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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