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我县“民间河湖长”受聘开展工作以来,及时发现推动解决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了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参与河湖保护的热情,已然成为我县河湖保护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县“民间河湖长”任期已满,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发挥“民间河湖长”在信息收集、多元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助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经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轮县级重点河流、水库“民间河湖长”,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3年6月26日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的“民间河湖长”可一人或几人共同担任同一河库的民间河湖长,也可一个民间河湖长负责邻近多个河库,个人、企业、公益组织均可报名,本次聘期为3年。
服务河库范围为19条县级重点河流、水库,即隽水河、菖蒲港河、秀水河、沙堆河、东冲河、铁柱港河、里港河、云溪河、云溪水库、龙潭水库、百丈潭水库、杨泗庙水库、左港水库、神龙坪水库、东冲水库、青山水库、阁壁水库、倒肘湾水库、马井水库。
三、选聘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2.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有水利和环保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年龄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社会公众形象好。
四、选聘方式
“民间河湖长”采取个人申请、乡镇(部门)推荐相结合,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审核的方式选聘,聘任名单将向社会公告。
五、工作职责
任期内,“民间河湖长”需积极贯彻落实好《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巡查河湖、宣传引导、沟通建议和示范表率等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乱堆、乱建、乱占、乱采等水域、岸线水环境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或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协调处理。
任职期间,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民间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保护专业知识培训、座谈交流、巡查宣传等活动。同时,也将对工作出色的“民间河湖长”进行表扬,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民间河湖长”实施退出机制。
联系人:方世盟 联系电话:17771505925
上报邮箱:543495344@qq.com
通城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通城县2023年民间河湖长报名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健康情况 |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方式 | |||||
现居住地址 | ||||||
拟服务 河库 | ||||||
家庭 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是否了解“民间河湖长”工作职责 | ||||||
报名方式 | ☐个人申请 | ☐单位推荐 | ||||
本人所填申请表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一旦被聘为通城县“民间河湖长”将 积极履行“民间河湖长”职责,认真负责开展工作。 推荐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