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31 16:37 字号:大 中小
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0号),现转发给你们。
文件第三十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
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