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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通城县山区河道“四类责任人”的通知

日期:2024-04-08 15:23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县防汛办结合通城2024年度县领导“五联”工作安排及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名单,对我县山区河道乡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类责任人”予以了明确,请各责任人员按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3月27日

附:通城县山区河道“四类责任人”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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