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rjQJANdRsftWxpDoIre7Q?pwd=npnh
提取码:npnh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rjQJANdRsftWxpDoIre7Q?pwd=npnh
提取码:npn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单位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142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92767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