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湖边塘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压实不够有力”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方世盟
联系电话:0715-4337819
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城县接官坳路特8号
附件:通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