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水利系统“夜学大练兵”等方式,多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业务具体问题的具体实践,不断推进法治工作方法创新。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79号令),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报备案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重大水利决策程序;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增强行政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出重大决策前申请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相关政策文件。三是集体讨论决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事中公示合法合规,行政执法结果及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归档。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认真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我局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共巡查220次,出动巡查人员694人次,出动巡查车辆220车次,拆除违章建筑1处,捣毁零星式采砂点4处,联合部门乡镇执法36次,有效保护了我县河道安全和生态环境。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水事纠纷协调和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件48件,其中咸宁市政务服务平台19件,信访局交办件10件,县委、县政府督察室督办件3件,县委政法委督办件1件,群众来访15件。对上述信访件,我局均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按政策积极办理。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部署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年度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学习培训会等,为水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强力的法律保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放、微信群发送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水政执法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学习及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通过以案释法,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制定程序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性审核,重要文件请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及时公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规范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
四是继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托“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