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新民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偏远乡村高龄老人就医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们提出的偏远乡村高龄老人就医难的问题,目前我局已经做了如下工作:
一、村卫生室建设
2017年起利用省政府债转贷项目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了标准化改造,目前全县设166个村卫生室都达到标准化要求。2021年利用赤壁区域协作资金和乡镇卫生院借款等办法为村卫生室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配齐了常用医 疗设施、设备。
二、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18年起,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通过定向培养和在岗村医学历提升等方式为村卫生室配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医,目前在岗村医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村医90人,占村医总数的23%。同进引导村医报考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90人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队伍学历层次和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三、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一是村卫生室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如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制度等,医疗服务过程有18项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采取以会代训、督导等方式不定期加强村卫生室业务指导。三是加强了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每年都进行考核,按服务数量和质量发放报酬。
至于您们提到的有的村医不收治高龄老人或有基础疾病的老人、有的委婉以各种理由拒不收治、造成高龄老人有病没地方治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国卫基层发〔2014〕33号)村卫生室只能提供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超过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村医服务能力高龄老人是不能强行要求村卫生室接诊的,这也是出于高龄老人的健康和医疗安全考虑。二是我县村卫生室实行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接诊病人多收入就多,村医服务能力范围内的高龄老人就诊村医是没有动力和理由不接诊的。三是近几年医疗纠纷都依法规范处理,主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医疗纠纷调解、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如果出现医闹及时报公安部门进行打击。四是乡镇卫生院每年均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掌握了辖区内老年人信息变化,对辖区常住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利用人社部门老年人养老金年度审核的机会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心电图、腹部B 超、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发现体检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辖区内8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由医务人员、村(社区)干部上门评估确认后,在充分沟通、知晓和自愿的基础下,签订居家养老签约健康医疗服务协议书,每周开展一次上门巡诊服务,进行基本查体、血压血糖检测、慢性病诊疗,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用药指导,居家护理、跌倒预防及小型康复设备使用等指导。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