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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3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日期:2023-07-27 08:53 字号: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一年,是咸宁市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关键一年,是咸宁审计机关全面推进高质量审计的攻坚之年为做好2023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根据全省统一计划安排和咸宁市审计“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十二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深入领会党中央大政方针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谋划审计、实施审计,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进一步加大重大政策、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靶向发力,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更好服务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二)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时代定位,牢牢把握经济监督使命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坚持运用系统观念、统筹方法,合理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恪守权力边界,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专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全一盘棋。加强全审计工作的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通过规划计划、工作调度、行业规范、监督考核等,强化业务领导,确保全审计工作步调一致、目标统一加强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的联动联审,统一组织全审计机关对财政、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提高全市审计整体水平

(四)做实“下半篇”文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严格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意见,推动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督促和落实机制,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市局安排项目。

1.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以推动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支出总量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匹配情况,支出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持续性情况;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衔接匹配情况;转移支付预算下达和使用情况;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衔接情况。

2.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细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与支出政策、部门职责衔接匹配的情况;部门各项收支完整编入预算情况;项目库建设情况;预算项目安排和绩效情况;新增资产配置情况;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使用情况;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清理拖欠账款情况;财政一体化系统应用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各部门职能,选择相关重点纳入部门预算审计内容,同步实施。

3.县(市、区)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以推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为目标,重点关注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教育资源配置、民办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双减”“公参民”治理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以及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情况。

5.直部门、县(市、区)重要部门和副县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部门(单位)事业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财务管理和内部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情况基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6.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情况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7.咸宁市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调查。

以促进咸宁经济安全平稳运行、转型发展为目标,对2022年以来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政策落实、程序规范、项目进度、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8.市属国有企业审计。

以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等。

9.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审计调查。

以全面摸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费用的家底情况,健全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两险一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和债权债务情况等。

(二)署定项目。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以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我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就业促进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三)参与省定项目。

1.市县农商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以推动“稳经济、抓落实、防风险、促发展”政策落地生根、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普惠金融、支农支小、减费让利等国家和省出台的稳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信贷资产质量、贷款三查制度落实情况及风险预警处置情况等。

2.市县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以推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为目标,重点关注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教育资源配置、民办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双减”“公参民”治理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县市区“共同缔造”及“一卡通”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重点关注“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绩效评价等方面,惠农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反映随意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随意提高或降低补贴标准、滞留滞拨以及“一户多卡”等问题。

4全省区域发展布局交通“硬联通”建设项目审计。

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实施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项目贯彻落实“以工代赈”等政策情况;项目建设目标达成及项目绩效情况;项目建设用地、工程管理情况、建设程序执行、概算编制和执行、招投标管理、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5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审计。

以核实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情况、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政借款相关程序及使用情况;项目贯彻落实防疫相关政策情况以及临时征用建设方舱时对项目建设的影响恢复情况;项目建设用地、工程管理情况、建设程序执行、概算编制和执行、招投标管理、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等11个方面的情况。

6.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模块化”审计。

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决策制度制定执行效果、财政管理运行、金融风险防范及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惠企政策落实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及国有土地出让政策执行情况、扩大有效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等六个模块,发现和揭示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各类风险隐患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7.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以及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情况。

8.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以促进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水平、维护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已完工项目资产的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揭示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

(四)日常审计项目。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由财政科负责业务指导和审计成果汇总,相关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结合部门预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组织实施。财政科按季度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情况。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安排实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季度将本地审计情况报市局财政科。

2.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由财政科牵头,汇总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并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组织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将该项内容纳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施,于7月初完成审计,并汇总审计情况。自然资源科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于11月下旬完成审计,并汇总审计情况。经责局将国有资产审计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局于11月下旬前将审计情况汇总后提交给财政科,同时一并提交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审计机关要牢牢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开展审计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治意图和战略目标有效实现。

(二)深化成果运用。把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到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将各行业审计作为研究型审计重点,提高审计项目质效,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综合运用审计成果,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成果共享,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服务宏观管理决策。

(三)加强过程管控。各业务科局严格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现场审计、审计组提交报告、复核审理、正式出具报告、上报综合(专项)报告等各环节时间节点,强化过程指导和成果审核把关。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把握好工作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现场审计任务。综合科及时跟进各项审计进展情况,对可能出现逾期的,要及时提醒提示,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严守纪律规矩审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意见,自觉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得擅自发表涉及审计结果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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