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日期:2025-03-26 10:48
字号:大 中小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1 | 隽卫注销【2025】第01号 | 通城振兴大药房中医坐堂诊所 | PDA42122220210708E013 |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西路5-23号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9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