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城县2021年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01637 文       号 : 隽卫发〔2021〕16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名       称: 关于印发《通城县2021年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隽水镇卫生院、关刀镇卫生院、大坪乡卫生院、马港镇卫生院、北港镇卫生院、沙堆镇卫生院:
经研究同意,现将《通城县2021年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25日
通城县 2021年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
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我县被国家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为项目点之一,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2021年度项目启动的通知》(高危筛查项目办发函〔2021〕18号),特制定本方案。
项目目标
(一)开展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干预及随访管理,研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和综合干预适宜技术,建立并完善心血管病人群防治工作的综合防控体系,减轻疾病负担和社会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探索建立由县卫健局组织领导,县疾控中心、县级综合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慢病防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健康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二、项目实施
(一)项目承担单位及实施时间
1.项目承担单位:隽水镇卫生院、大坪乡卫生院、关刀镇卫生院、马港镇卫生院、北港镇卫生院、沙堆镇卫生院为我县项目承担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项目技术支持单位,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协调、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单位。
2.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
31日。
(二)项目任务和资金使用安排
1.项目任务:隽水镇卫生院、大坪乡卫生院各完成2000人、关刀镇卫生院、马港镇卫生院、北港镇卫生院、沙堆镇卫生院各完成1500人的早期筛查,并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进行评估核查和短期随访;县直医疗机构负责筛查出的高危人群进行心脏彩超、颈动脉彩超检查或技术指导。
通城县2021年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
和综合干预项目工作任务表
乡镇名称 | 初筛人数 | 高危人群评估核查人数 | 高危短期随访人数 |
隽水镇 | 2000 | 500 | 500 |
大坪乡 | 2000 | 500 | 500 |
关刀镇 | 1500 | 375 | 375 |
马港镇 | 1500 | 375 | 375 |
北港镇 | 1500 | 375 | 375 |
沙堆镇 | 1500 | 375 | 375 |
合计 | 10000 | 2500 | 2500 |
2.项目资金使用安排: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每人30元,高危人群评估核查和高危短期随访每人共300元
(三)初筛对象确定
年龄在35-75岁之间的常住居民(1946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筛查对象不包括医院门诊和住院登记病例。
(四)项目步骤
1.动员部署及人员培训(2021年10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启动会议,开展培训工作。
2.宣传发动及工作准备(2021年10月)。项目承担单位确定筛查对象名单,充分发动当地村干部、村医、网格员等开展宣传。按照项目操作手册和国家项目办统一标准要求准备物资和设备,开始预备演习。
3.初筛工作和高危人群评估核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县疾控中心进行现场质控(具体现场操作流程见附件5);高危对象短期随访(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在县级专家组的指导下,由项目承担单位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间隔三个月后分级分类进行随访管理,开展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干预及药物干预管理,实施持续的健康风险改善和心血管风险监测与综合干预管理,对疑似心血管病患者建议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4.效果评估及分析(2022年3月)。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收集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学术研究,撰写工作总结与分析报告。
三、项目考核
(一)进度评价指标:初筛调查完成率100%、高危对象调查完成率100%、高危对象干预率95%、短期随访率90%、短期随访面访率80%、短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收集完成率80%、长期随访率80%、长期随访面访率80%、长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收集完成率80%。
(二)质量评价指标:初筛文件缺失率<3%、高危文件缺失率<3%、短随文件缺失率<5%、长随文件缺失率<5%、初筛问卷时长不能<180秒、高危问卷时长不能<180 秒、长随问卷时长不能<300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好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人员,明确各自项目职责和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技术方案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定期向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核查、督导和评估。县直医疗机构负责高危对象的心脏和颈动脉B超检查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对象后期干预治疗指导。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县专家组要做好监测督导、信息审核及技术指导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结合各项目实施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划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项目实施中必需物资、设备购置和工作保障等。
(四)加强效果评估。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将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卫生健康局和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附件:1.通城县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
干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通城县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
干预项目专家组成员名单
3.通城县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
干预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4.通城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
项目组织流程图
5.通城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
项目现场工作流程图
责任编辑:通城_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