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

县卫健局

政府信息公开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指南

2019年3月机构改革,组建县卫生健康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人事科教股、体改医政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股、规划财务信息股、政策法规综合监督股、人口家庭发展股),下辖1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县直卫生健康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计执法局、县社区计生管理办公室、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县计生协会办公室、县精神病防治所、县卫生计生信息中心、老龄办)。

 一、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机关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2.人事科教股(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医学会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城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援外医疗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县直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乡镇卫生院党建工作。

3.规划财务信息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综合协调卫生援疆援藏工作。

4.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股行政审批股、职业健康股)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定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

拟订全县大型医用装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5.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职能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

承担健康通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通城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体改与医政医药管理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草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

完善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药物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拟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相关措施。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和总结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

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中央领导和高级外宾、高级专家在通城的医疗保健工作。

7.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8.人ロ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

所有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依据事项具体而定。以能当场解决的立马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将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开指南中的补正要求

如发生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未提及依申请公开补正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部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四、未公开部分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将相应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办公信息

工作日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247号

办公电话:0715-4322169

办公传真:0715-4320060


(更新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