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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9075 文       号 : 鄂安办〔2021〕38 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名       称: 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当前正值酷热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各种风险隐患叠加,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据湖北气象局消息,7 月 30 日晚到 8 月 1 日,大部地区转晴,西部局部仍有阵雨或雷阵雨。气温方面,在大陆高压控制下,未来三天我省气温持续攀升,大部地区将触及 35℃高温线。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因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夏季高温季节历来是我省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值攻坚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专题部署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各类安全风险,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制定具体详实的管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管控,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工作的推进,针对夏季气候特点,部署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和监管工作。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督促危化品、有限空间、涉燃爆粉尘企业等落实动火和检维修等高风险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注重防范化解尾矿库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风险,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消防救援部门加大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有效遏制较大社会影响火灾发生。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行车教育,强化对运输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加大重点车辆特别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高温时段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面检查旅游景点的设施设备,重点强化涉水景点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游客安全住建、供电等部门要督促室外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劳动者高温作业有关规定,落实高温时段停止露天作业的规定要求。卫健部门要加强职业健康检查,不断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各地总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其他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监测预警,紧盯重点环节强化应急准备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进一步完善气象、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大风等预警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建立和完善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731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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