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得全市应急管理行政工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的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

(一)公开范围

内设机构及职责、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

(二)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形式:

(1)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2)县应急管理局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等辅助性方式公开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2、申请公开形式: 

(1)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填写《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三)公开时限

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信息生成后将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县应急管理局将在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予以公开。

(四)公开程序

1、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由产生信息部门的分管局长签署和决定公开方式。

2、社会公众如需要获取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内容,可以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广场西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4337618 传真号码:4337618

电子邮箱:397878752@qq.com  

邮政编码:437400

二、申诉监督

社会公众认为县应急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投诉;也可以向县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社会公众认为县应急管理局拒绝公开与其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通城县人民政府或者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