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通城仁济医院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4-07-2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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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通城仁济医院有限公司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调查核实中发现该医院在使用医保基金过程中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二条和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要求,为保障我县医保基金安全,我局决定从2024年7月23日零时起中止与通城仁济医院有限公司的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通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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