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咸医保发〔2023〕12号)的要求,通城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定点药店通城县家康药品超市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医保信息变更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和资料审核,现对该药店拟同意信息变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城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与变更后的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通城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受理电话:0715-4353501
序号 | 原医药机构名称 | 变更后医药机构名称 |
1 | 通城县家康药品超市 | 通城县高济明联家康医药店(个人独资) |
序号 | 原医药机构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医药机构法定代表人 |
2 | 黄红丽 | 徐宗龙 |
通城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