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咸医保发〔2023〕12号)文件要求,经县医保经办机构评估小组对申请医保定点业务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合格,报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对以下拟确定为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城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与其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通城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受理电话:4358660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地址 |
1 | 通城卓雅医院 | 通城县隽水镇隽西大道特88号 |
2 | 通城县康城大药房 | 隽水镇解放东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西侧康美城2号楼105-106铺 |
通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