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1 16:24 字号:大 中小
为维护我县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及《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通城仁济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解除通城仁济医院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现予公布。
通城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