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建设。
(五)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
(六)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七)组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九)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协会、建筑协会、燃气协会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通城县住建局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县编办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通城县住建局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综合办公室(党建人事股)
城市建设股
3.村镇建设股
4.人民防空股
5.房地产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6.住房保障股(房屋征收股)
7.建筑业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勘察设计和科技股)
8.政策法规股(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
9.人防消防事务中心
10.通城县建设工程管理局
11.通城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12.通城县住建局11个乡镇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城建项目实施。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启动城南小区、富康花园小区等2023年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城建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隽西大道、银山大道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内环南路和金龙路东段拓通工程、银山新街、怀新路、怀德路、金泉路、拱北门街等道路工程建设,完成阴山河三期、李家塘排水明渠等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乡镇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三是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进一步加大宣传争取力度,做好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认可及支持,力争把更多的项目列入上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全县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将排查的危房纳入2023年度危房改造计划。三是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对全县已建成的4903套公租房和城区6个公租房小区实行社会购买服务,落实物业管理。增加公租房供应量,增强住房保障能力。
(三)着力加强住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工程报建手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标后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大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关、商品房预售许可关,严厉打击违规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加强城乡燃气管理。全面启动“气化乡镇”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加强燃气经营行业管理,确保燃气企业安全经营,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助企纾困,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助推行业提质增效.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6645.44万元,比上年增加181.49万元,增长2.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8.99万元,比上年增加98.85 万元,增幅4.0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原因:增加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900万元,上年度为2927万元,减少27.5万元,降幅0.94%;社保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1216.45万元,比上年增加110.14万元,增幅9.96%。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度结转为0。总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政府项目增加,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费及红色物业全覆盖服务费拨款。
通城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6645.44万元,比上年增加181.49万元,增长2.81%,其中:基本保障支出2197.56万元;比上年减少41.79万,降幅1.87%;项目支出4447.88万元,比上年增加223.28万元,增幅5.29%;项目支出不可预见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费用及红色物业全覆盖服务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0.25万元。其中: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0.67万元、电费3.7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10万元、会议费2.75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7.27万元、购置费29.2万元、劳务费80万元、工会经费12.64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6万元。共占预算总额的4.65%,比上年增加55.89万元。原因:主要是劳务费及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住建局2023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33.2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9%,比上年减幅7.58%。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车辆使用陈旧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 公务接待费16.27万元,与上年比减少5.73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用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城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107.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增加19.67%。增长原因:新增项目购置办公设备17.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住建局保有车辆共有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应急公务用车、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城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900万元,比上年减少27.5万元,降幅0.94%。拨款项目用于污水处理运营费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住建局整体项目支出共4447.88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二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住建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日期: 2023 年 2月 16日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 名称 |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填报人 | 刘丽荣 | 联系电话 | 07154338153 | ||||||||
部门总体 资金情况 | 总体资金情况 | 当年 金额 | 占比 | 近两年收支金额 | |||||||
2021 年 | 2022年 | ||||||||||
收入 构成 | 财政拨款 | 5428.99 | 91.67% | 5709.27 | 6463.95 | ||||||
其他资金 | 1216.45 | 18.31% | |||||||||
合 计 | 6645.44 | 100% | 5709.27 | 6463.95 | |||||||
支出 构成 | 基本支出 | 2197.56 | 33.07% | 2458.27 | 2239.35 | ||||||
项目支出 | 4447.88 | 66.93% | 3251 | 4224.6 | |||||||
合 计 | 6645.44 | 100% | 5709.27 | 6463.95 | |||||||
部门职能概述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承担部分工程建设职责;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组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协会、建筑协会、燃气协会工作; | ||||||||||
年度工作任务 | 一.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启动2023年1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加快推进重点城建项目建设; 2023年,重点推进老车站小区等小区改造、隽西大道市政配套工程、怀新路和银山新街等城市更新建设,启动阴山河三期、李家塘排水明渠等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启动乡镇污水管网延伸建设 。 三.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危房改造数量91户)二是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 四、着力加强住建行业监管。 | ||||||||||
项目支出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总预算 | 项目本年度预算 |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 ||||||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 常年性项目 | 5 | 5 | 入户调查交通费费 | |||||||
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 | 常年性项目 | 2900 | 2900 | 污水处理运营费 | |||||||
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补助资金 | 常年性项目 | 510 | 510 | 污水处理运营费 | |||||||
人防办工作经费 | 常年性项目 | 10 | 10 | 人防工作经费 | |||||||
消防燃气县政府中心工作经费 | 常年性项目 | 5 | 5 | 人员经费 | |||||||
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绩效考核费 | 常年性项目 | 30 | 30 | 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绩效考核费 | |||||||
红色物业全覆盖服务费 | 常年性项目 | 160 | 160 | 红色物业全覆盖服务费 | |||||||
乡镇污水处理ppp合同纠纷诉讼费 | 常年性项目 | 30 | 30 | 乡镇污水处理ppp合同纠纷诉讼费 | |||||||
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 常年性项目 | 20 | 20 | 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 |||||||
城乡危房鉴定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 常年性项目 | 50 | 50 | 城乡危房鉴定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 |||||||
共同缔造专班工作经费 | 常年性项目 | 10 | 10 | 共同缔造专班工作经费 | |||||||
房地产.建筑业GTP统计人员业务考核奖励费 | 常年性项目 | 5.88 | 5.88 | 人员经费 | |||||||
建工事业费 | 常年性项目 | 150 | 150 | 人员经费 | |||||||
房产事业费 | 常年性项目 | 140 | 140 | 人员经费 | |||||||
人防易地建设费 | 一次性项目 | 420 | 420 | 人防易地建设费 | |||||||
整体绩效 总目标 | 长期目标(截止 年) | 年度目标 | |||||||||
目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大城镇建设力度,促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房地产业,加强市场监督,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强化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 目标:强化城建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加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加强建筑房地产燃气行业监管;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 ||||||||||
长期目标 |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实现“住有所居。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大城镇建设力度,促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房地产业,加强市场监督,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强化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 ||||||||||
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污水处理量(万吨) | 1770 | 计划数 | |||||||
年完成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户) | 80 | 计划数 | |||||||||
房地产开发管理监管(户) | 42 | 计划数 | |||||||||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质量监督管理(个 | 44 | 计划数 | |||||||||
开发管理监管率 | 100% | 计划数 | |||||||||
城区污水处理率 | >90% | 计划数 | |||||||||
城区污泥处理处置率 | >90% | 计划数 | |||||||||
乡镇管网普及率 | >90% | 计划数 | |||||||||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80% | 计划数 | |||||||||
质量指标 | 乡镇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 | >85% | 计划数 | ||||||||
城区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 | >95% | 计划数 |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100% | 计划数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 计划数 | ||||||||
危房改造年开工率 | 100% | 计划数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湖北省优质工程 | 3 | 计划数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 基本已保障 | 计划数 | ||||||||
生态效益指标 | 污水、污泥集中处理未环境造成损害,改善水源水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 改善 | 计划数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5% | 计划数 | |||||||
年度目标 | 强化城建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加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加强建筑.房地产.燃气住建行业监管;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
2021年 | 2022年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污水处理量(万吨) | 1383 | 1770 | 1770 | 计划标准 | |||||
完成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户) | 34 | 65 | 91 | 计划标准 | |||||||
房地产开发管理监管(户) | 30 | 40 | 42 | 计划标准 | |||||||
人防教育宣传及演练(次) | 5 | 4 | 4 | 计划标准 | |||||||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个) | 42 | 39 | 44 | 计划标准 | |||||||
开发管理监管率 | 100% | 100% | 100% | 计划标准 | |||||||
防空设施建设完善 | 100% | 100% | 100% | 计划标准 | |||||||
城区污水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行业标准、计划标准 | |||||||
城区污泥处理处置率 | >90% | 计划标准 | |||||||||
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 >60% | >60% | >60% | 行业标准、计划标准 | |||||||
乡镇管网普及率 | >90% | >90% | >90% | 计划标准 | |||||||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80% | >80% | >80% | 行业标准、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乡镇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 | >80% | >80% | >80% | 行业标准、计划标准 | ||||||
城区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 | >90% | >90% | >90% | 行业标准、计划标准 |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100% | 100% | 100%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危房改造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计划标准 |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0% | 计划标准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湖北省优质工程 | 3 | 3 | 3 | 计划标准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 基本已保障 | 基本已保障 | 基本已保障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指标 | 污水、污泥集中处理未环境造成损害,改善水源水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 改善 | 改善 | 改善 | 计划标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90% | 计划标准 |
3.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 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住建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通城县元泽水务有限公司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一次性项目☑延续项目(从 年至 年) | |||||||||||
项目类型 |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性基金预算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资金总额: | 29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长期绩效目标 | ||||||||||
2023年出厂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年度目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90%。 | 污水处理厂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目标:改善沿江水体环境质量、防治水污染、改善水源水质。 | |||||||||||
长期绩效目标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长期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污水处理量(万吨) | 1770 | 计划数 | |||||||
质量指标 | 出厂排放水质综合格率 | 100% | 计划数 | |||||||||
时效指标 | 污水、污泥处理及时性 | 100% | 计划数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 | ≤2900万元 | 计划数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水源水质 | 改善 | 计划数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污水、污泥集中处理未环境造成损害,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 改善 | 计划数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计划数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实现 | ||||||||||
年度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污水处理量(万吨) | 1770 | 1770 | 计划数 | ||||||
质量指标 | 出厂排放水质综合格率 | 100% | 100% | 计划数 | ||||||||
时效指标 | 污水、污泥处理及时性 | 100% | 100% | 计划数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 | ≤2900万元 | ≤2900万元 | 计划数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水源水质 | 改善 | 改善 | 计划数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污水、污泥集中处理未环境造成损害,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 改善 | 改善 | 计划数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计划数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