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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来源: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2-12-27 14:46 字号:

机构名称:通城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机构地址:通城县隽水镇宾阳门街49号

机构电话:0715-432331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

机构职能

2019年,我县机构体制改革后,撤销通城县房地产管理局,与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合并,成立通城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为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编办核定事业编制34人。目前共有人员71人,其中退休36人,在岗35人(含住建局机关抽调10人,人事代理人员5人)。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安排

房地产事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开发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房屋征收办公室、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厅窗口)、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及乡村振兴包保村(五斗村)。

二、班子成员及分工

卢建章:支部书记兼主任,主持地产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胡敏佳:副主任,分管财务、住房保障、棚改资金拨付对接、乡村振兴包保村等工作;

杨大鹏:副主任,分管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陈勇妹:班子成员兼出纳,分管机关后勤、人事、档案管理、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综治信访、信息化建设、综合办公室等工作;

黄辉瑜班子成员兼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分管房屋征收、棚改及房屋安全鉴定和项目办公室等工作

胡超额:班子成员兼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分管房地产开发管理。

三、岗位工作职责

1、开发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归集和管理房屋维修资金;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期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

2、住房保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房屋征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指导;拟订起草县政府有关政策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及非正当转移户籍等相关手续;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并公布协商选定结果;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建立房屋征收指导等工作

4、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存量房交易管理备案工作。

5、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县范围内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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