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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5-01-24 16:1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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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项目用地红线划定。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中心部门预算包括: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预算。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县编办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25年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预算编制范围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围绕县委、县政府、局党组工作部署,积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筹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会务工作,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用地红线的划定,为局内二级单位、相关股室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21.12万元,比上年减少257.35万元,减少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12万元,比上年增加411.12万元,增加373%;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度为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度结转为0。总规模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78.47万元,比上年减少257.35万元,减少33%,其中:基本保障支出245.26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5.86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0.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8%,比上年减少28.21万元,减少38%。减少原因:压缩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5“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8%,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城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应急公务用车、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5年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项目支出共23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二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规划编制管理人员经费项目申报表

申报金额:230                                           单位: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

名称

目标说明

长期绩效目标1

项目红线划定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年度绩效目标1

用地红线划定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长期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长期绩效目标1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红线划定

80个

计划标准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50个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用地红线出图率

100%

计划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率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用地红线划定及时率

100%

计划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时率

100%

计划标准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

110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

改善

计划标准

生态效益

指标

以集约节约用地为原则,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证服务满意度

95%

计划标准

年度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前年

上年

预计当年实现

年度绩效目标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用地红线划定

100个

93个

80个

计划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28个

61个

50个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用地红线出图率

100%

100%

100%

计划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率

100%

100%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用地红线划定及时率

100%

100%

100%

计划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时率

100%

100%

100%

计划标准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

10万

10万

20万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

改善

改善

改善

计划标准

生态效益

指标

以集约节约用地为原则,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

提升

提升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证服务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95%以上

计划标准

长期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长期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块数

两个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住区域人员满意度

 >95%

问卷调查

年度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2022

2023

预计当年实现

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块数



两个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完善县区域公共服务设施



达标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居住区域人员满意度



95%

问卷调查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缩短项目技术审查工作时间

 >95%

问卷调查

年度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2022

2023

预计当年实现

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智能化审查系统



一个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



达标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缩短项目技术审查工作时间



95%

问卷调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另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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