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通过自评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绩效总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预算数为719.94万元,执行数为719.94万元,
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230.64万元,项目支出489.3万元。
2、完成的绩效部门。
2021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性。年初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绩效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附件:2020年度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保障单位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效能;全力保发展,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决保护资源,努力维护国土资源总体平衡;大力惠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强基础,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十四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我局各相关股室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预算绩效评价部门自评工作的通知》(隽财发[2020]49号)文件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先填报项目自评表,按照规定格式撰写项目自评结果,然后对提交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和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理和分析,综合评议形成绩效自评结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从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中拨付7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64万元,项目支出489.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指标得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4个;规划用地红线图出图率100%;确保全县耕地面积41.833万亩;发放产权证书3058本;出让土地31宗;资金使用合规率99%,预期目标已完成,得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对生态环境恶化、安全隐患严重的矿山进行恢复治理。解决已关闭矿山的安全隐患、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等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预期目标已完成,得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根据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统计结果为95%,预期目标已完成,得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佐证材料。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