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政策性矿山整合所涉及通城县鼎隆石材有限公司资产组净残值资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4-08-13 15:24 字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 号)文件规定,现将拟政策性矿山整合所涉及通城县鼎隆石材有限公司资产组净残值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限2024年8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对本次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请按要求实名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后寄(送)我局。

通讯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秀水大道特98号(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绪华;联系电话:0715-4322903;

附件:1.《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政策性矿山整合所涉及通城县鼎隆石材有限公司资产组净残值追溯性评估咨询项目资产评估咨询报告》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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