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批准《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的请示

日期:2023-07-26 11:15 字号:

通城县人民政府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城镇化新阶段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根据我县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东至菖蒲大道与旭红路交叉口、南至宝塔大道南侧区域西至马港路、北至科技园路,总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总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该专项规划方案于2022年5月初委托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编制,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局内部方案审查和多次部门意见征询会。按照规划审批要求,我局与20221216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三名专家形成专家组对该项目成果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书面评审意见,评审结果为通过。在20232月7日,该项目也通过了2023第一期县资规委会审查。规划编制单位于2023年7月份向我局提交正式成果。

特此申请县人民政府批准《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以便于指导下一步规划实施工作。

妥否,请批示。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