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16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组织起草了《通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致函征求修改意见。请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研究,于2022年4月28日(周四)12:00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我局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汇总,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绪华;联系电话:13886505188,邮箱:839622149@qq.com
附件:通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