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8861 文       号 : 咸自然资规发(2023)30号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财政局、咸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