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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8861 文       号 : 咸自然资规发(2023)30号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财政局、咸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责任编辑:通城_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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