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07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通城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序号55)通城县巴茅山等2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优化调整程序不规范,整改及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8月21日咸宁市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符合销号要求,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
联 系 人:吴红星
联系电话:0715-4322903
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秀水大道100号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 22 日
附:验收报告
通城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验收报告
一、问题清单
通城县巴茅山等2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优化调整程序不规范,整改及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二、整改措施
1.规范调整巴茅山采石场和龙印村建材厂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2.推进塘湖镇巴毛山采石场和龙印村建材厂矿山生态修复排水沟渠的修建,将地块内遗留的渣石和碎石进行清理和收集,对覆土不足80CM的部分进行二次覆盖,对部分斜坡存在危石坠落风险的区域,清除实际存在的危岩体,安装防护栏网和警示标牌。
3.举一反三,对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序时推进整改和生态修复。
三、整改结果(详见佐证材料)
1.针对通城县巴毛山等2家矿山因工程量大和相关手续程序繁多,加上当地群众阻工矛盾,项目施工进展缓慢问题,2023年9月调整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在原工程设计方案上大量减少了土石料的挖运工作量,该方案在政务网公示后报市非煤办备案。
2.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材、机的投入力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设计方案及初验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已完成全部场地渣石清理和排水系统的改进建设工作;分区域、分片段对地块内的碎石进行清理,确保地块的耕种不受影响;对覆土厚度不满足80cm的区域进行增加覆土,严格监管力度,编制好测量的图文台账,确保覆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对部分斜坡存在危石的区域,已清除实际存在的危岩体,加设护栏网和警示标牌,最大限度消除危石坠落风险,确保安全第一;对不符合要求的排水沟进行整改,对斜坡坡度大于45度的坡面排水沟加设跌水措施等。
3.2023年11月27日通过专家组初验,并按专家组初验意见对照整改完善,12月10日在通城县政务网公示后上报整改销号材料。
4.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由塘湖镇政府实施栽种管护,截至目前已全部翻耕种植玉米,整耕净耕地约140亩左右。
5.举一反三,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已经修复完成的非煤矿山进行监管,发现苗木枯死、边坡垮塌、沟渠损坏等损毁情况,及时监督矿主企业及项目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完善。
四、验收意见
根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要求,验收组认为整改措施已完成,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
责任编辑:通城_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