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拆除北港镇岭源村4组胡三畏违法建设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39172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通城县北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依法拆除北港镇岭源村4组胡三畏违法建设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经查,北港镇岭源村4组胡三畏(身份证号4223241968****6418)进行的房屋建设行为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1.下水管未按要求,2.第三层开后门,3.占用通道部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属违规建设。我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要求北港镇岭源村4组胡三畏在2021年10月19日18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由于当事人拒不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拆除费用概由北港镇岭源村4组胡三畏自行负责。特此公告。
通城县北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