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0662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公益事业建设
发文机构: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广大居民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保护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和谐、美丽家园,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全县人民的热切期望,也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责任。由于不易降解祭祀品深埋降解耗时几十乃至上百年,还会对周边土地和空气造成不良影响,制造大范围“白色污染”。近几年来,我县清明及农历年底的祭扫活动带来的塑料品污染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为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构建生态文明新通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决定从 2022年3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禁用塑料祭祀品及其他不易降解的祭祀品扫墓。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倡导低碳环保祭扫,控制塑料污染,不用塑料花和其他不易降解的布花、绢花、锡箔纸花等祭祀品扫墓祭祀。
二、主动摒弃在公墓、陵园内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使用不易降解祭祀品等不环保行为。
三、大力倡导以鲜花祭祀、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社区公祭等文明环保方式缅怀故人,注重精神传承,摈弃陈规陋习,共建隽秀通城。
四、鼓励祭祀用品生产经营业主生产销售文明、环保的祭祀用品,严禁在全县范围内销售不易降解祭祀用品。
五、对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品行动,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行动起来,讲文明、做表率、树新风,为建设生态文明隽秀通城尽一份心、出一把力、发一份光、添一道彩,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整洁、更加美丽!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