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乡镇信息公开平台   >   北港镇   >   政策   >   政府文件

关于调整北港集镇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6661 文       号 : 北办发〔2022〕12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北港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调整北港集镇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镇直各部门,企业各厂(公司):

为了加强集镇文明建设,治理“脏、乱、差”现象。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集镇环卫管理费进行调整。其调整标准根据单位的大小、门面的宽窄、垃圾的污染程度、经营地段的等级、单位效益的好坏等指标核定。环卫费由镇环卫公司负责收取,望各单位和个人按照所核定的标准,按月缴纳,不得拖欠。

附件:北港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核定表

北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单

  月定

 单

月定

  单

月定

 

300

国土所

300

丰衣小学

250

工商所

300

网络部

100

幸福幼儿园

200

卫生院

700

玉成陶瓷

500

庄前加油站

200

 

200

福利院

200

崇辉石材

300

供电所

300

电信分局

200

宏源矿业

300

邮政支局

300

林业派出所

200

街道商户

20-40

农商支行

300

北港初中

900

街道居民

20

派出所

300

北港小学

900

北港农行

200

财政所

600

前冲小学

300

十盏酒

    200


责任编辑:通城_北港镇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