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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4139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林业;其他 发文单位: 北港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北港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2022年下半年以来,天气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达到极度危险级别,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为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森林火情综合处置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建立和健全“十有”台账,强化火源管理,巡查守卡,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制止野外用火行为,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组织机构

(一)北港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委:张志龙

      长:

常务副指挥长:边金才

副  指  长:魏  嘉  黎逢世  黎星伟  胡继周  杨柏松  戴丹峰  黎炳煜

            员:熊北民  徐晓冬  胡孟明  李  松  李延克  胡  广  朱荣慧

              徐  丹  胡林艳  桂伟龙  潘诚成  黎尉然  吴文静  余  

              刘    邓岳儒  李  军  李  丹  李  花  胡  刚  章  

              卢  

(二)北港镇森林防灭火日常巡查工作专班

1.森林防灭火日常巡查一组

长:边金才

员:徐晓冬  余    胡林艳  黎尉然  李  军  章  恒  刘  

    2.森林防灭火日常巡查二

长:杨柏松

员:胡  广  郑浩楠  李颖智  邓岳儒  卢澄宇  卢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各类资料、整理台账等工作;负责日常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等巡查督查工作;镇公务车辆专用于森林防灭火巡查督查等工作。

(三)森林防灭火巡逻扑火队

1.巡逻扑火一分队

长:胡林艳 177****0828(雁门  枫树  沉山  方塅  横冲  庄前

员:付四峰  李海伟  黎明艳  胡宜良  袁春兰  袁城志

      易隽成  徐昊鹏  李德志  李  俊  桂  颖  波

    2.巡逻扑火二分队

长:邓岳儒 191****6715(岭源  大界  桂家  龙门  贯青  长青

员:胡小辉  胡  平  胡八明  李满龙  袁丰遇  吴文宏

      徐佳苗  胡  迪  胡德蒙  易燎燃  胡焰彬  邓艳彦

3.巡逻扑火三分队

长:胡广 183****6599

员:郑浩楠  李颖智  黎尉然  李  军  李  毅  章  

      胡  刚  刘  荣  余  毅  卢澄宇  卢  雄  王  

(四)森林防灭火检查督办组

黎星伟

员:朱荣慧  余  毅  徐  

工作职责:负责督办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巡查、台账资料及落实情况,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由镇机关、镇直部门、各村(社区)组成的巡逻扑火队每村(社区)要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村(社区)干部、护林员身上。护林队伍要切实履行护林片区的巡查管护责任,坚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上报。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张贴防火禁火通告、防火“十不准”,设置防火警示牌、悬挂宣传横幅;加强流动宣传车宣传力度,开通“云喇叭”、启用防火码;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及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管责任人。

(三)加强值班值守工作镇防火办和各村(社区)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主职干部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主职干部、包保驻村干部手机保持畅通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规范农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林区野外火源,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及上坟烧纸、燃烧烟花爆竹、野饮、野外烧烤、野外吸烟、乱扔烟头、野外烤火取暖等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打击。各村(社区)要采取网格化方式管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地段,守住入山路口紧盯山头、地头、头、坟头、人头,实行全天候巡护,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无明火

(五)配齐防灭火装备。建立镇级防灭火装备清单台账,落实动态管理。添置洒水车、对讲机、灭火拖把、灭火机、砍刀等设备,落实定期护养。

四、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4月30日

北港镇人民政府

20221026


责任编辑:通城_北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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