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港集镇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1586 文       号 : 北办发〔2024〕9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北港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调整北港集镇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北办发〔2024〕9号
关于调整北港集镇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企业各厂(公司):
为加强集镇文明建设,治理“脏、乱、差”现象。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集镇环卫管理费进行调整。其调整标准根据单位的大小,门面的宽窄、垃圾的污染程度、经营地段的等级、单位效益的好坏等指标核定。环卫费由通城县北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收取,望各单位和个人按照所核定的标准,按月缴纳,不得拖欠。
附件:北港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核定表
北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附:
北港集镇环卫管理费收取标准表
单位:元/月
单 位 | 月定 | 单 位 | 月定 | 单 位 | 月定 |
烟草站 | 300 | 自规所 | 300 | 丰衣小学 | 250 |
市场所 | 300 | 网络部 | 100 | 庄前加油站 | 200 |
卫生院 | 700 | 玉成陶瓷 | 500 | 崇辉石材 | 300 |
法 庭 | 200 | 福利院 | 200 | 北港农行 | 200 |
供电所 | 300 | 电信分局 | 200 | 酒业协会 | 200 |
邮政支局 | 300 | 通临加油站 | 200 | 街道商户 | 20-40 |
农商支行 | 300 | 北港初中 | 900 | ||
派出所 | 300 | 北港小学 | 900 | ||
财政所 | 600 | 前冲小学 | 300 |
北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印发
责任编辑:通城_北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