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及实际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8月份,直达资金预算下达指标122796.35万元,已支付68882.95万元,支付率56.0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下达26239万元,已支付24236.71万,支付率92%;教育资金下达14792万元,已支付5400.14万元,支付率36.5%;社会保障就业资金下达25654万元,已支付19089万元,支付率74.4%;医疗健康卫生资金下达8737万元,已支付3087万元,支付率35.3%;农林水资金下达28725万元,已支付6363.02万元,支付率22.2%;交通运输资金已下达14237万元,已支付7619万元,支付率53.5%;住房保障资金下达4412.35万元,已支付2988.6万元,支付率67.7%。
二、直达资金取得的成效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已支付24236.71万元,支付率达到92%。主要用于保障我县工资、社会福利津补贴、抚恤金、养老金等三保方面支出,极大地缓解了我县财力不足的情况,切实推动了我县“六稳、六保”工作落地见效。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支付6665.34万元,支付率76.05%。主要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脱贫人口收入实现有效增收,实现乡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人居环境的极大提升。
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7680万元(鄂财社发〔2022〕83号),支出7680万元,支付率1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惠及70599人。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直达资金3674万元(鄂财社发〔2022〕87号),支出2674万元,支付率72%。主要用于机关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惠及5533人。
5、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7671万元(鄂财社发〔2022〕100号),支出5709.76万元,支付率74.4%。按照文件要求将此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临时补贴,惠及22547人,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6、教育系统直达资金14792万元,支出5400.14万元,支付率35.5%。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公用经费三个方面。其中: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惠及95所义务阶段学校学生12712人,减轻了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可持续影响;
7、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163万元,支付2163万元,支付率100%。根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文件要求,此项资金用于保护耕地质量,惠及85653人,保护耕地面积313431.71亩,促进了我县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的主要做法
为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我县紧紧围绕“快”“准”“严”,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落实“快”的要求,确保资金尽快拨付及早见效。为确保中央直达资金快速及时下达,着力在“快”上下功夫,保证第一时间将直达资金落实到项目、企业和个人。一是“指令快”。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科室骨干力量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纵向贯通、指令直达基层。二是“审批快”。坚持关口前移,开辟“绿色通道”,重点环节、关键岗位24小时联动值守,确保流程顺畅、无缝衔接。三是“统筹快”。针对实际困难,将特殊转移支付等新增资金统筹考虑、一体安排,第一时间分配到单位,切实提高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二)落实“准”的要求,确保资金精准支持“六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都规定了明确的用途,划出了“红线”、列出了“禁区”。为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我县落实中央要求,统筹考虑各自实际,将中央财政资金精准用于支持落实“六保”任务,精准落到困难企业和群众以及急需的重点项目上。一是围绕保基本民生。将财政直达资金作为民生政策兑现的有力保障,着力解决居民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二是围绕保重点项目。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农林水利、市政建设、产业园区等方面,有效解决项目资金来源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围绕保市场主体。积极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采用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补助等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落实“严”的要求,确保资金监管有力安全使用。我县建立落实“四项制度”,对中央直达资金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全过程跟踪监控,全覆盖监督检查,全方位绩效评价,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一是建立属地主体责任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刚性约束。二是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制度。实行受益对象实名台账管理,做到每笔资金都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可查可控。三是建立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定期对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下达问题清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进度较慢的予以通报、约谈。四、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主管部门、各业务科室的督促指导,完善扶持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动态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管理链条,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推动中央直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有序进行。
四、预警信息处理
1、坚持每日对直达资金项目数据、指标数据、支付数据等进行规范性检查,针对涉及项目名称以文件名称、文号代替及疑似支出明细中收付款人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错误等问题,督促相关股室及相关预算单位及时核实,及时纠错。
2、出现蓝色、黄色、红色预警时,立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整改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确保直达资金0预警。
3、督促各业务股室及相关预算单位对红灯预警进行整改。对黄灯预警进行核实处理,规范资金支付,确保预警由“黄”变“绿”。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直达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来看,直达机制运行成效明显,加速了财政资金运转速度,弥补了财力缺口,兜牢兜实了 “三保”底线,在保障基层工资足额定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直达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项目类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从我县情况来看,财力类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出进度一般较快,项目类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出进度较慢。比如我县今年支出进度靠后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由于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要编制上报实施方案,方案批复后才能进行招投标,竣工后统一支付,所以支付进度很慢。建议:一是中省加大财力性直达资金的下达力度,切实缓解基层财力困难;二是将社保民生资金全部纳入到直达资金系统中进行序时进度监控;三是项目类直达资金和财力性直达资金不要单纯以支付进度进行监控,避免为了支付进度的提高而随意的关联,与实际支付情况不符。(二)资金下达与分配管理办法未同步。部分资金已通过直达资金平台下达,但未同步印发资金分配办法,导致基层财政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分配依据,无法明确补助对象,影响分配和支出进度。建议:上级下达资金的同时出台资金分配办法,及时向下级财政发送资金文件。 (三)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一体化系统资金分配不同步。直达资金只是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进行了资金分配和下达,并未给下级财政部门下发资金文件,同时在“一体化”运行系统中没有下达指标,导致直达资金下达不同步。建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的资金分配应和“一体化”系统中直达资金的指标下达进行关联。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直达资金决策部署精神和市局的工作安排,持续做好常态化直达机制的落实,加快资金下达速度,强化动态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沟通衔接,提高下达和支出进度。二是强化动态监控,促进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落实管理要求。
通城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