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36911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发文机构: 通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全面推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落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6家单位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及辖区的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21日至3月15日,我县共有火情98起,其中:大坪乡18起、隽水镇17起、关刀镇10起、北港镇9起、石南镇9起、五里镇8起、麦市镇8起、马港镇7起、塘湖镇6起、沙堆镇4起、四庄乡2起。
从接警时间来看,火情发生时间集中在上午11点至下午5点,合计共81起,占所有火情发生次数的82.7%。
火情时间 | 10-11 | 11-12 | 12-13 | 13-14 | 14-15 | 15-16 | 16-17 | 17-18 | 18-19 | 19-20 | 20-21 | 23 |
发生次数 | 7 | 7 | 13 | 18 | 15 | 11 | 17 | 2 | 3 | 1 | 3 | 1 |
从月度发生火情情况来看,1月我县共发生火情64起,2月份我县共发生火情8起,3月1日至3月15日共发生火情26起。随着天气气温逐渐升高,火情发生次数明显回升,特别是清明节、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较大。
二、存在的问题
3月11日至3月15日,督查组对11个乡镇森林防火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基本能够按照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值班值守、氛围营造、业务培训、应急预案细化、护林员扑火队员调整充实”等工作举措,但是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扑火队伍管理需要加强。
一是人员管理不够。个别村扑火队伍人员通讯不畅或处于停机状态(如:四庄乡华家村刘国成电话暂停服务,周国民电话无人接听);二是队伍建设不实。扑火队伍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村存在扑火队员未开展培训或不知晓本人为扑火队员的情形(如:电话抽查沙堆镇罗塘村3名扑火队员,卢志飞回复其未开展过防灭火培训,金竹均称不知晓本人是扑火队员);三是年龄要求不符。扑火队伍人员年龄偏大,原则上要求扑火队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如:四庄乡华家村4名扑火队员出生日期为:周先炳1951.10、周先牛1952.11、金亚甫1952.07、刘国荣1949.07)。
(二)护林员履职不够到位。
一是履职有空档。经电话抽查了解,少数村护林员未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巡逻排查(如:四庄乡华家村护林队员徐里无周末未开展森林防火巡逻;沙堆镇湾船咀村2名护林员3月14日上午11:00左右回复其未开展森林防火巡逻);二是设卡不到位。大坪乡下畈村流动巡逻未设固定卡点,五里镇汉上村路口卡点无人值班值守;三是落实搞变通。根据工作要求,村护林员应当全员上岗开展防灭火工作,但五里镇汉上村护林员还在实行轮岗制巡逻排查。四是人员要优化。五里镇何家村调整的两名护林员年龄超过60岁,腿脚不便,不能较好履行森林防灭火巡逻工作。
(三)村级责任要进一步压实。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高。部分村主职及分管干部对防灭火责任清单、政策不能“一口清”。塘湖镇白沙村公安局驻村工作队张骏因事外出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二是工作记录不够规范。四庄乡四庄村秸秆禁烧现场巡查记录表台账未按照要求手写记录(为电脑打印),四庄乡五花村防火巡查记录表记录不规范。大坪乡下畈村无值班方案,马港镇石溪村无防火工作安排记录。五里镇、关刀镇、塘湖镇部分村森林防火“十有”台帐不规范、记录不全。三是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大坪乡农林村、下畈村宣传喇叭未响,沙堆镇罗塘村喇叭处于掉线状态。部分村防火卡点处未张贴宣传标语、未设立警示牌。四是物资管理需进一步完善。个别村防灭火物资出入库登记管理不够细化,物资保障不够到位(如:大坪乡农林村部分防火装备被坪山村借走未及时要求其归还入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尽最大努力防止火情、火灾发生。
一要聚焦问题做好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督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认真自查,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补齐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扑火队伍、护林员管理机制,督促护林员、扑火队员在岗在位,不搞变通,认真履职。尤其是在重要节假日及重点时间节点上,加大宣传巡逻力度,防止火情、火灾发生。同时,要进一步梳理完善护林员、扑火队员、防灭火物资台账和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力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各乡镇和各村(社区)督查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对因履职不力造成较大火情、火灾发生的,将直接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