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乡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2568 文       号 : 大办发〔2021〕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大坪乡党政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开展全乡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4日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咸安办文〔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近期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坚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安监办牵头管总、专委会行业(领域)统筹负责作用,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村属地责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排查的范围为各村(社区)、液化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安全、综合交通、有限空间、工业企业、农村其他安全。
1.液化气站:
(1)是否具备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了安全管理资格证,充装员是否持证上岗。
(2)查看燃气、特种设备部门是否对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隐患是否按期整改到位。
(3)液化气钢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进行了检测维保;是否进行了防雷、防静电检测,检测报告是否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装卸操作规程是否规范健全,装卸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现场是否使用万向节管装卸。
(5)抽查充装员是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6)检查液化气站严禁烟火、禁打手机以及进出车辆安装阻火器等现场管理情况。
2.加油站:
(1)加油站是否具备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了安全管理资格证,加油员是否培训合格上岗。
(2)查看各级商务、应急、特种设备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对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隐患是否按期整改到位。
(3)加油站是否进行了防雷、防静电检测,检测报告是否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抽查加油员是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加油站储油罐十米范围内是否有新建筑物。
(6)检查加油站严禁烟火、禁打手机等现场管理情况。
3.烟花爆竹安全。
(1)全面启动辖区内禁鞭。
(2)对照许可证储量要求查看店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的问题,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的问题。
(3)抽查辖区超市是否有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接受群众举报,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4.综合交通
(1)查看交通、公安交管部门是否开展了安全检查,检查的交通隐患是否按期整改到位。
(2)查看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
(3)查看运输车辆、船舶是否定期年检。
(4)查看车辆、船舶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备。
(5)查看校车公司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5.有限空间
(1)查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查看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证。
(3)查看现场是否有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牌。
6.工业企业
(1)是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6)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
(7)岗位操作规程是否上墙。
(8)每半年是否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9)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票证制度。
7.农村其他安全
(1)建筑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各项规范要求和安全措施,加强对小农水建设、农民私建房、异地搬迁等工地以及小型农贸市场、简易棚房、危房、学校等易受积雪影响的建筑安全监管,防止深基坑、高边坡等引发事故。
(2)消防安全:要采取定期巡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加大对集镇、自然村、福利院、卫生室等重点地带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安全教育。
(3)交通安全:要做好恶劣天气出行应对工作,加强临水临涯、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安全提示和管理,必要时采取封路、限行等管控措施,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4)校园安全:开展以出行、消防等为重点的学生安全教育,对教学楼、寝室、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5)防溺水教育:水塘、塘堰竖立警示标志(水深危险,禁止游泳)。
(6)集会聚会安全: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各类活动中垮塌、踩踏、触电等事故。
(7)烟花爆竹安全:管好批发源头、规范零售市场,取缔无证经营,打击违规储存,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生活。
(8)森林防火安全:要以“十有”要求为抓手,推动乡村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和责任落实,坚决管住火源,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9)小作坊安全:副食品生产企业要突出防范面粉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酱腌菜加工企业、污水处理厂要突出防范窖池引发受限空间中毒事故;农贸市场冷库要突出防范液氨泄露引发冻伤、爆炸事故。
(10)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要结合各村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常态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小微企业(作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从2021年6月14日至7月31日,集中一个半月左右时间开展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14日--6月30日)。乡镇对辖区内企业、村(社区)和所有自然灾害风险点排查全覆盖;村组要针对农村道路、水库塘堰、小作坊、集会聚会、家庭用电用气、农村建房和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全报盖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30日--7月20日),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要及时提请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曝光线索。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20日--7月31日)。总结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责任追究。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厉追究企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工作专班每日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表报乡安监办汇总,乡属规模企业每周五上报“一情况两清单”,并于7月15日前将开展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安监办。
大坪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通城_大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