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域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25438 文       号 :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省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域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章 开启县域经济发展新征程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形势

第三节 总体要求

第二章 加快转型突破构建县域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

第二节 推动县域经济差异化发展

第三节 大力实施县域经济发展“三百”战略

第三章 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强化县域发展硬支撑

第一节 突出特色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节 强力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第三节 聚力做强县域工业

第四节 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

第五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四章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厚植县域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第二节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第三节 优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

第五章 提升县城功能品质统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高标准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品质

第二节 高质量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节 高强度完善以县城为重要节点的交通运输网络

第四节 高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六章 建设荆楚美丽乡村抬高县域发展底板

第一节 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

第二节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第三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七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县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强化环境系统治理和保护

第二节 促进生态系统修复

第三节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第八章 增强公共服务效能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水平

第一节 提升县域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节 推进平安区乡建设

第三节 加强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第九章 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

第二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节 推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

第二节 健全推进机制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撑

第四节 强化要素供给

为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县域经济发展新征程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是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凡、极不容易的五年。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全省上下艰苦奋斗、砥砺前行,县域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十四五”实现突破性发展夯实了基础。

总体实力稳步增强。全省县域(纳入县域经济综合评价的78个县市区,下同)地区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18118.7亿元,增至2020年的25464.9亿元,年均增长4.8%。基石地位稳固,县域GDP占全省比重达到58.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的37.4%,投资占全省的64.3%。经济强县增多,GDP过500亿元的县(市、区)由6个增至16个。大冶市、宜都市、仙桃市、枣阳市、潜江市、汉川市、枝江市跻身“全国百强”,数量中部领先,位次前移,全国影响力不断扩大。

产业结构逐步调优。县域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6.4∶44.9∶38.7调整为15.5∶39.7∶44.8。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4.3%,第三产业占比累计提高6.1个百分点。大批县域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主导产业改造升级、提质增效,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现代农业平稳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断提高,2020年县域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8862亿元。

发展活力不断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只跑一次”“互联网+政务”覆盖率不断扩大,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2298家,9家企业跻身全国民营“500强”。创新能力增强,县域建成21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3315家,拥有93家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49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企业入选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仙桃市、潜江市、大冶市高新区晋升国家级,建成一批百亿、千亿产业园区,现代产业集群和创新企业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对内对外开放上升到新水平,县域五年累计引进内资30397亿元、利用外资187.8亿美元。

绿色发展成就显著。持续开展生态修复,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取缔长江干线各类码头1211个,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新改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28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405家,搬迁改造危化品企业144家。切实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安全。县域万元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7.46%,空气和水体质量明显好转。产业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16家工厂、11个产品、2个园区纳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2个县(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丹江口市、保康县尧治河村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省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县域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年均分别增长6.4%和7.0%,跑赢了经济增速。大力补齐县城民生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47.78%升至53.47%,5个县(市)建成“国家文明城市”。全省行政村光纤覆盖率达100%,4G网络覆盖率达98%,行政村快递覆盖率达73.6%。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县域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湖北省域经济也迈入新发展阶段,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发生深刻变化,既迎来系列新机遇,也面临诸多新挑战,但机遇仍然大于挑战,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

重大战略叠加期。“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党中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域作为湖北全域协同发展的主战场、乡村振兴的主阵地,未来城乡要素、资源、产业等将深度融通融合,有利于县域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实现突破性发展。

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必将打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主要环节上的“堵点、淤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发展格局,湖北的区位优势、传统商贸优势和内需导向的产业基础优势等将得到充分发挥,产业链供应链重塑调整,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县域经济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科技产业革命突破上升期。现代科技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浪潮加速推进,以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基建加速智能生产,数字经济赋能传统产业提升质量、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将有力促进县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催生出的大量新产业新需求新业态新模式,为县域相关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同时倒逼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产需更加精准对接,激活更大的发展潜能。

湖北全域协同发展推进期。湖北“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速构建,进入重点突破整体成势关键期,县域经济也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加速、积能蓄势的转换期,具备了加快高质量发展、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的产业基础、市场基础和良好条件,作为全域协同发展的基石作用愈加凸显。

同时,我省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省内外环境日趋复杂,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宏观环境看,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疫情复杂性不确定性叠加全球经济下滑、保护主义抬头,日美欧发达经济体产业链供应链“逆全球化”,对湖北省域经济未来发展造成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多重压力。从省外看,沿海发达地区县(市)“腾笼换鸟”、转型发展走在前列,中部兄弟省份经济强县强势崛起,县域间竞争日益激烈。从自身内部看,湖北省域自身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刻不容缓,要素集聚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亟待提高,产业中低端、企业中小微、产品中低效特征依然明显;人口外流加剧了县域人才资源“困局”;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对县域资源环境和生产要素提出新要求,此外,营商环境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县域经济不强是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湖北全域协同的差距在县域、潜力在县域、关键在县域。各地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抓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窗口期,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准确定位、主动找位、积极争位,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在化危为机中打开发展新天地,培育发展新动能,打一场县域经济发展的攻坚战、整体战,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围绕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市域与县域协同发展,加快补短板强功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大做精特色产业,做优做强块状经济,实施“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战略,打造一批中部地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带动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推动要素畅通流动、合理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县域各项改革,扩权赋能强县,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县域产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城乡融合、协同发展。坚持一体化思维,顺应区域经济发展规律,促进县域与市域融通发展,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统筹武汉城市圈、“两翼”城市群与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

分类推进、特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评价的思路,立足各地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块状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带动形成“一县一品”“一业一品”,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增长点。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县域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全过程,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

补齐短板、共建共享。坚持人民至上,加快补齐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弱项,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覆盖面,切实提升县域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目标

统筹考虑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阶段、环境、统筹能力、实际条件,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5万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过500亿元的县(市、区)增加到25个、过千亿元的县(市、区)增加到6个;全国百强县数量中部领先、位次前移,实现五十强县零的突破;制造业占县域经济比重稳中有升,主导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基本形成。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县城品质显著提高,新型城镇体系和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新进步,覆盖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长江经济生态保护成效显著,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治理效能明显增强,县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御自然灾害、防控重大传染病及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立体化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建成,治理重心下移基层,实现社会治理力量整合、资源聚合、工作融合,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展望2035年,我省县域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湖北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二章 加快转型突破构建县域发展新格局

发挥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主动融入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区域发展布局,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长点,形成全域协同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

深入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发挥中心城市、城市群(圈)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市域引领、县域支撑、优势互补、融通发展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机制,推动县域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加强与中心城市、城市群(圈)经济链接,深度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圈)的产业链、供应链、资本链、人才链、创新链,探索构建融资在城市、投资在县域,研发在城市、制造在县域,头部在城市、配套在县域的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

推动县域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坚持“九市即一城”理念,统筹城市圈核心区与周边县(市)之间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工业园区、产业市场等共享共建,形成武汉城市圈“合唱共舞”局面。支持周边县(市)按照“规划一体、产业一体、交通一体”的思路,主动对接、利用城市圈消费市场、创新资源、产业带动和现代服务优势,差异化定位、有序化协作、同城化推进。强化交通联结,优先加快周边县(市)与武汉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对接,构建直联武汉的快速通道,打造一小时通勤圈、经济圈。强化人才对接,重点支持共建一批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创新平台,推动武汉富集的高校资源向县域延伸,构建技术孵化在武汉、成果转化在县域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强化产业配套,鼓励周边县(市)积极承接城市圈核心区关联配套产业、深加工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工贸易和服务业转移,打造与武汉产业配套的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市场通达,推动周边县(市)找准武汉消费市场需求,依托武汉区位交通优势,拓展国内外市场,着力构建一批中部地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桥头堡”。

推动县域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发展。建立市县产业协作联动机制,支持城市群核心区与周边县(市)合理布局配套产业项目、协作企业,支持相关县(市)找准定位、积极争位,参与区域分工协作,夯实支撑湖北高质量发展北部列阵的基础。支持共建一批跨区域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骨干工程,促进基础设施共联,完善交通设施“硬联接”。支持枣阳市、谷城县、曾都区、丹江口市等地积极对接联通孝感市、武汉市,提升产业协同水平,共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汉孝随襄十”万亿级汽车产业走廊。以汉十、麻竹、沿汉江城镇发展轴为依托,强化公共服务共享和产城融合,以线带面推动城镇密集区域组团发展,加快建设“襄宜南”宜居生活和都市休闲组团、“丹河谷”综合产业集聚和生活服务中心组团、“竹房神保”城乡融合发展组团、“随枣”一体化发展组团,打造协同发展共进示范样板。

推动县域融入“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联动发展。加快完善城市群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支持相关县(市)发挥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磷硒矿产等资源富集优势,做强特色,参与打造城市群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提升湖北高质量发展南部列阵发展能级。加密宜荆荆恩铁路网、优化高速公路网络、打造高等级航道网、构建区域公交网络,加快推动交通网络跨市州延伸覆盖毗邻县(市),打造区域“一小时交通圈”。实施“一县一品”“一业一品”行动,提升县(市)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能级,服务和融入城市群重要产业基地及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以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纽带,主动探索合作路径,支持宜都市、枝江市和松滋市跨江协作,共同打造国家级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推动当阳市、荆州区、沙洋县和漳河新区共建城市群协同发展先行区;支持山区县(市)发展“飞地经济”。抓住宜昌市加快建设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荆州市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恩施高新区创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机遇,推动周边县域产业园区提档升级,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依托宜昌综合保税区、湖北自贸试验区宜昌片区,推动县域高质量对外开放合作。

第二节 推动县域经济差异化发展

加强统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推动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等条件,科学确定发展重点,实现差异化发展。

推动重点开发区域县(市)提质发展。坚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抓住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的机遇,积极承接中心城市、城市群的创新要素、人口和产业外溢。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吸纳中心城区创新资源,加强与城市群国家级开发区合作,建立市场化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与中心城区互为支撑和依托。推动和谐宜居城区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核心商圈、商务区、双创产业园、物流产业园,集聚人口,构建产业生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优化自身经济结构,加快动能转换,打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前沿阵地。

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特色发展。坚持农业发展优先,加强涉农基础设施建设,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筑牢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基本盘。顺应产城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促进产业与县城功能融合发展。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因地制宜发展制造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以“二产理念、三产思维”发展农业,以工业化、产业化理念谋划发展现代特色农业,集聚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加强田园综合体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量大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业生产基地向现代农产品加工基地转变。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推动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打造县域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重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貌。

推动生态功能区县(市)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突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与生态服务能力。深化“两山”理论实践创新,积极探索运用市场理念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具体路径,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旅游业等融合发展,支持发展符合本地实际、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轻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适宜产业。着力将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围绕文化旅游、生态康养、商贸物流等领域,增强产业配套综合功能,打造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县域特色的服务业体系;围绕柑橘、茶叶、香菇等主导产业,发展绿色农业、特色种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加快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通过绿水青山所创造的优良环境吸引各类人才,为“两山”价值转化创造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第三节 大力实施县域经济发展“三百”战略

对标“全国百强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梯队县(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打造成全域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湖北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支持“百强进位”。着重在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布局、奖励扶持等方面,对百强县(市)倾斜,支持推动大冶市、宜都市、仙桃市挺进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尽早实现五十强县零的突破;支持潜江市、枣阳市、汉川市、枝江市在“全国百强县”中争先进位。重点支持宜都市、仙桃市、潜江市加快推进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鼓励大冶、汉川等地加快城区品质提升,增强城市功能。高质量推进大冶市、仙桃市、潜江市、枣阳市、汉川市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光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家居等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百强”县(市)城市和产业能级双提升。

加快“百强冲刺”。以靠近“全国百强县”的天门市、钟祥市、当阳市、赤壁市、应城市、京山市、松滋市为重点,对标全国百强排名靠后的县(市)找差距,在经济总量、有效投资、内需潜力、社会民生等方面加快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持续缩小差距,奋力挺进“全国百强”。支持“百强冲刺”县(市)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打造与中心城市、城市群经济梯度发展、分工协作的创新体系、产业体系和城镇体系。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提升增效,培育壮大智能制造、绿色化工、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快动能转换,壮大产业基础和实力。

加强“百强储备”。以产业韧性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谷城县、老河口市、宜城市、阳新县、公安县、广水市、麻城市、武穴市、恩施市、丹江口市等区域经济强县(市)为重点,加速迈向“全国百强县”。探索建立省市(州)县联动支持机制,加强与中心城市、城市群(圈)的经济链接、交通互通、产业联动。统筹推进传统基建和新基建,推动“百强储备”县(市)实施县城智慧化改造,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完善平台,支持谷城县打造国家级智能制造基地、广水市打造全国风机名城、恩施市打造富硒康养之都,支持公安县积极参与荆州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宜城市、老河口市、阳新县、麻城市、武穴市、丹江口市等地建设区域性产业园区,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持续放大特色,以汽车零部件、绿色建材、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做大做强做优块状经济,服务和融入全省汽车制造、现代农产品加工等万亿级产业。

第三章 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强化县域发展硬支撑

推动县域立足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深入对接“51020”现代产业集群,主动融入重点产业链,大力发展块状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发展动能,做强工业主支撑,加快农业产业化,全面增强县域产业支撑能力,加快形成特色产业引领、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科技创新驱动的县域产业体系。

第一节 突出特色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把做强做优特色产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抓手,引导县(市、区)深入对接融入“51020”现代产业集群,围绕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化工、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综合分析资源禀赋、环境条件、产业基础、潜力空间等,科学找准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全地域全要素谋划、精准开展产业链“补、延、强、稳”,借力打好特色牌、优势牌。做好“无中生有”“有中生优”“优中做强”文章,努力发掘优势、放大优势、提升优势,变潜在优势为现实优势,变特色优势为经济优势。

培育壮大块状产业集群。全面推动“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建设,引导县(市、区)发挥产业特色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聚集配套企业,提升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打造1-2个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发挥头部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培育招引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逐步聚集原材料生产、零部件制造、销售物流、研发设计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提升本地配套率和集聚度,聚链成群。增强专业市场功能,促进专业市场与块状经济、特色产业集群联动发展,建成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特色板块经济和网状经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品牌推动战略,逐步将质量优势、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形成潜江小龙虾、仙桃无纺布、大冶劲牌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品牌。

加强园区载体建设。开展县域产业园区规划修编,优化调整主导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加快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引导产业、企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支持发展成效明显、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持续推进产业园区三年提升工程,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支持工业园区按照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定制代建厂房。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进行园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改造,推进园区基础设施与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重点承接产业链关键环节,促进产业转移精准化、产业承接集聚化。优化管理运营体制,鼓励园区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组建专业管理团队,逐步实现“专家治园”。

第二节 强力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推动创新赋能。深化市县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人才、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向县域聚集。支持各县(市、区)高标准推进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加强系统谋划、经费投入、项目支持、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百城百园”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行动,持续赋能创新型县(市、区)高质量发展。引导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面向县域开展创新服务。支持县域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着力加强以高端人才为引领、各类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体系,加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在县域产品化、规模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基金,投资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择优推荐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入围“金种子”“银种子”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展。

促进融合聚能。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融合,持续实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县域企业“上网入云”。大力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开展两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向深度融合,从传统生产模式向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制造+服务”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

加快转型提能。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能县域发展。围绕武汉市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以及城市群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基地,聚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新兴产业增长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与县域制造业深化融合,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引导人才、基金、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要素向县(市)汇聚,改善新兴产业发展生态。因地制宜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培育壮大新模式、新业态。

第三节 聚力做强县域工业

壮大规模实力。坚持把工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支撑,稳定提升工业在县域经济的占比,以持续做大做强工业推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竞争力提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强化考核激励和重大项目支撑,持之以恒扩大制造业规模总量,增强产业配套协作能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大县、制造业强县。

支持技改提升。以“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为抓手,推动县域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提质增效。推动食品、纺织服装等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推进冶金、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支持“宜荆荆”磷化工建设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运营管理现代化。推动食品、纺织服装等消费品工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提高县域工业投资强度和技改投资密度,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努力实现重点优势产业链上的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

促进结构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行政手段,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政策导向和长效机制,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环境空间和市场空间,提高先进制造比重。积极稳妥推进兼并重组。以企业为主体,以资产为纽带,以品牌为依托,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资源整合和行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通过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第四节 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

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与主销区对接,布局加工产能。以优质稻米、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茶叶、生猪、家禽及蛋制品、柑橘、蔬菜(食用菌)、油料、道地药材等十大农业产业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发展传统食品制造、营养与健康产品加工等。提升加工转化增值率,推进绿色精准适度加工工艺,发展精细深度加工。对接中心城市消费需求,发展“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加工业态。开展冷冻干燥、非热非油加工、清洁与节能生产、智能控制、形态识别、自动分选等技术应用与升级,开发品种多样、营养健康、功能强化的加工食品,以及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非食用加工产品。全面推进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农产品副产物循环利用、高值化利用、梯次利用,实现零废弃。

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坚持全产业链理念,发挥农业龙头拉动延伸作用,培育产业链领军企业。创新乡村产业发展业态,用好劳动力、土地、民俗文化等要素优势,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强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三园”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加工园区集中,以加工流通为核心,向两端延长产业链,引导产业从分散布局向集聚集群发展转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龙头企业建设集品种研发、冷藏保鲜、检验检测、分选包装、市场交易、物流配送、深加工等于一体的多功能配套项目,实现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

加强品牌培育。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推进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重点打造20个区域公用品牌,争取更多湖北农产品进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与消费索引。推进企业提品质、扩品类、创品牌,培育50个“乡字号”“土字号”特色知名品牌。

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百家典范千家示范万家规范行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着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引导懂市场、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技术特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一批农村创新创业产业带头人。打造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农旅融合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县,创建80个产值超过1亿元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0个产值超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促进县乡联动、产镇融合、产村一体,引导市场主体向乡村聚集,带动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

第五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依托县域重点产业布局做大做优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物流仓储、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教育培训、法律商务等生产性服务型企业。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产服务支撑平台,高标准推进仙桃非织造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枣阳摩擦密封材料检验检测平台等建设。积极推动流通服务业转型发展,加快多式联运项目覆盖县域,实施县域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项目,降低流通成本。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催生创造新的服务需求,加快养老服务、健康养生、文化体育、家政物业、旅游、餐饮等行业发展。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开展新一轮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推进农村生活消费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快县域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发展,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景观农业、休闲康养、农耕文化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加大对县域古村落、古街区、古民居等保护利用,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园区,建设一批A级景区。

推动县域商贸体系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打造一批省级和区域级的流通节点县级城市,认定一批现代商贸特色镇。高质量健全县域商业设施和流通网络,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有序发展共同配送和连锁经营,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实施“数商兴农”,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

第四章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厚植县域发展新动能

坚持向外借力、向内挖潜,在做多增量、做强存量、做优变量上下功夫,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多层次市场主体,改善企业发展生态,厚植县域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突出产业链招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围绕谋划确立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针对产业链供应链的薄弱环节开展项目招引,补齐短板、锻造长板,改善产业生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开放平台招商主体作用,围绕园区特色产业,制定产业指南和招商地图,开展精准招商。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灵活采取以商招商、商会招商、校友招商、小分队招商、点对点招商等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探索开展委托招商,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推动招商引资专业化、市场化。积极参与中博会、厦洽会、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等全国性重大经贸展会活动,依托展会平台推介投资环境,拓展客商资源,洽谈对接项目。

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持续推动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选优配强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多渠道引进一批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工作视野和业务能力。发扬黏贴靠精神,用心用情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落实重大项目“一企一策”帮扶制度,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建立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项目签约率、转化率。

第二节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积极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县域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终端产品企业的招引力度,引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央企、省属国企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优质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上市,加强有上市意向企业的辅导培育,支持骨干企业通过上市再融资、战略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本土头部企业,支持推动各县(市、区)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内外多板块上市挂牌。加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新三板”县域挂牌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县域优质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发展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四上企业”。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县域每年新增6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国内行业标杆企业,选择自主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较高、主业方向明确、具有较大规模的县域企业重点培育,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攀升。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壮大我省入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群体,增加县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加大面向县域的“科技副总”选派力度,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机制。破除所有制歧视和隐性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第三节 优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

大力推动创新创业。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创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创业辅导,推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建设完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拓宽创业平台,完善服务链条。鼓励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返乡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农民结合乡村产业特点利用互联网开发和培育特色网销产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促进大中小企业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本地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效应,在区域内全链条整合研发、生产、营销等环节,聚集配套企业,提高要素效率。鼓励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产业“数据平台”,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上下游延伸,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创新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等方面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对接骨干龙头企业平台,实现供应链资源共享、产业链配套协同、上下游企业共同升级,构建大中小企业联动发展的产业生态。

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县域企业在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制造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应用及工业设计、金融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重点培育和树立一批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突出建好省级枢纽平台和各地窗口平台。提高平台服务水平,引导推动县域省级以上各类产业园区创办市场化运作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推动县域各类“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强化功能集成、公共服务和带动效应。进一步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担保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

第五章 提升县城功能品质统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城乡一盘棋理念,统筹传统基建和新基建,加快县域道路、能源、信息、供水、污废处理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县域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

第一节 高标准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品质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县城供水、供气、排水、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机制。优化县城路网布局,推进老城区“断头路”与微循环道路建设,加强破损路面修复。加强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大力推动停车场建设,支持建设立体停车场,重点化解医院、学校、老旧小区等停车供需矛盾。优化县城客运站场布局,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客运站场改造升级。实施老旧天然气管网扩容改造工程,推进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向县城新区、供气盲区延伸。支持建设小型LNG应急储气设施,提高县城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积极推进海绵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发展配送投递设施,布局建设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拣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配送中心。

改善市容市貌。抓好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加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县城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推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完成县城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标准,推动县城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要求,以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道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布局公共厕所。全面加强城市设计,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展现县域文化特色风貌。加强县城出入口、城内重点区域、主街区和河湖岸线绿化美化,建设园林城市。

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向县城倾斜,根据城区人口规模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进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县(市)三甲医院覆盖率,积极发展优质专科医院。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扩大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乡镇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扩充护理型床位,加快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完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等设施。完善救助保护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建设智慧县城。推进新一代信息网络、5G基站、新型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对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等传统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快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智慧、监察为一体的智能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智慧社区试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第二节 高质量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动态调整、合理调配教师编制数量。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不低于96%。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扩宽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加大商品房配建筹集公租房力度。

提升县城就业岗位供给及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强化企业提供就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核心作用,培育招引一批优质企业,提供更多岗位。深入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针对性组织定向、定岗和专项技能培训。重点围绕物流配送、家政服务、医疗照护等市场紧缺职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新职业新业态为重点,加快完善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转入制度,建立职业技能与薪资待遇挂钩机制。

第三节 高强度完善以县城为重要节点的交通运输网络

推动县域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高等级航道为骨干,加快融入“五纵四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形成外联内通的县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持高铁沿线县(市、区)争取更多场站,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推进县域高速公路优化扩容、国省干线达标提质,高标准建设沿城镇和产业发展轴带的支撑性通道。实施乡镇双通道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行政村双车道建设,构建乡村骨干网。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村镇延伸,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动长江、汉江沿江中小港口优化整合、联动发展,提升水道航运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谋划通用机场、货运铁路专线,优化航运、公铁联运和能源运输中转设施和集疏运网络,打造区域性公铁水一体化运输枢纽。

第四节 高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完善同价同权、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制定人才下乡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和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通过健全岗编适度分离、挂职、兼职和在岗、离岗创新创业等制度,推进城市人才服务乡村,纵深推进“三乡工程”。鼓励各级财政加大对城乡融合发展及载体建设的支持力度,依规调整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融资贷款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拓宽农村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探索无抵押信用担保、批量推荐审批业务、担保项目绿色通道服务。

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推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以城乡结对“网络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城市优秀教育资源作用于乡村教育。全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互联网+医疗卫生”建设,开展远程线上医疗服务,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开展文体活动下乡惠民行动。推进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的15分钟文化圈建设,推动城市文化下乡、乡土文化进城。加强城乡统一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精心打造特色小(城)镇。将特色小(城)镇作为城乡联结的重要节点和发展县域块状经济的重要载体,重点在城市群、中心城市周边等优势区位或其他有条件区域建设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围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制造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名镇、商贸物流名镇,打造县域产业名片。支持鄂西、鄂东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聚焦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建设文旅小镇。

第六章 建设荆楚美丽乡村抬高县域发展底板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掘乡村功能价值,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荆楚美丽乡村,促进县域经济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第一节 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域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分类推进、强化质量管控,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完善回收利用网络,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一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容村貌整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

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每个乡镇基本建有客运站、建制村有候车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气化乡镇”工程,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天然气气化乡镇达到50%。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行动,推进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千兆光纤、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镇区全覆盖,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80%。推动涉农事项在线办理,“互联网+”党务、政务、财务、法务等服务向农村延伸,农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乡村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选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推进医疗服务达到或接近二级医院水平,标准化建设村级卫生室。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等主题功能空间,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标。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1000个,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社保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级综合服务站,为农民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

第二节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产业。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覆盖所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因地制宜发展油料、畜禽、水产、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强特色乡土食品加工。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支持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建设加工设施,提升产地初加工率,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农民收入。加快品种和技术创新,开发特色化、多样化产品,提升特色产品的内外品质和附加值,提高乡村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极盘活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增加集体收入。积极探索多种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加强种养型、资源型、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强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股份享有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实现形式。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加大扶持力度。实施以奖代补财政政策,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以高质量“输血”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加快化解村级债务,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加快剥离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实行乡镇统一管理。

第三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县“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持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工程,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县帮扶机制,坚持和完善“616”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省内区域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壮大。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平台、进单位、进食堂、进社区、进家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对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第七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县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提升县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形成资源集约利用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 强化环境系统治理和保护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管控,推进县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破解“化工围江”难题,着力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达标升级、入园集群发展和化工产业提档升级。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持续推进长江“三磷”整治,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加强船舶污染协同治理,巩固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治理成果。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县域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和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加强截污控源、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促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体提质。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河(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构建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化县域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县(市、区)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推进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建一批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居民环保参与度。

第二节 促进生态系统修复

围绕“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构建生态保护系统,推动沿长江、汉江、清江的县(市)建设生态廊道,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推进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统筹提升防汛、景观、旅游等功能,重构“云梦泽”水乡。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工程,保护森林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加强对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支持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潜江市、宜都市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开展建始县、丹江口市、阳新县、郧阳区等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开采边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服务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国土空间治理的重要平台作用,在城镇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工矿区和生态廊道等区域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助推县域经济绿色发展。

第三节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县域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严格用地标准,大力实施“亩产论英雄”,提高亩均效益,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深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形成以村(社区)回收网络为基础,集散交易市场为中心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利用体系。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完善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优化县域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依法依规,综合运用产业、财税、用地等激励性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稳妥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市。推动化工、造纸、印染等行业向园区集聚、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谷城等县(市)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立循环型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

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积极探索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水利、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业态,切实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域企业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第八章 增强公共服务效能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水平

强化县域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县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提升县域公共服务水平

劳动就业。加快推动县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打造集政策解读推送、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线上智能服务、线下自助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多渠道供给,精准实施有弹性且公平的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实现外来人员享有同等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县域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指导和监督。

基础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完善县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鼓励县及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等新建公办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公办普惠性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县城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合理流动。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和特色高中建设计划,推进普职融通,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卫生医疗。加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精神卫生等机构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与规模,扩大儿科、全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加快县域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卫生健康资源共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加快远程医疗服务网,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

养老服务。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每个县建设一所能够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的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完善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健全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全覆盖。深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文化体育。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提升乡镇影院、农村智能广播网等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支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设施按规定免费或优惠开放。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健身设施,扩大体育场地设施有效供给。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落实低免服务政策。

社会服务。加快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或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升县域孤弃儿童集中养育水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顾。

第二节 推进平安区乡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三个责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景区安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健全县域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实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链条管理,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着力防控影子银行业务风险。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规范发展县级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县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县域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建立和完善高效应对全灾种的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建强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各涉灾省直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强化技术防灾,有效防范暴雨、洪涝、干旱、大风、森林火灾和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推动县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定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黄赌、毒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打击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能力。推进县城智能安防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治安防范。加强县级智慧公安、公安基础设施、公安装备建设,提升警务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优化监狱和戒毒所布局,健全社区矫正机制,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第三节 加强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健全党建引领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县域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突出做强街道(乡镇)、夯实社区(村),提高城乡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完善乡镇治理体制,强化乡镇党委“龙头”作用,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大抓乡(镇)促村力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机制。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转移。统筹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街道直属事业单位。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持续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

第九章 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开放要空间,建立更加有效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机制,盘活县域发展资源,激活县域发展要素,持续增强县域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

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则放”原则,推动省、市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自主权。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经济发达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

深化“县直报省、省直达川区”改革,提升县级承接和管理服务能力。坚持便民利企,大力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互联网+行政审批、人口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综合模式,加强数据互联共享,提高管理质效。聚焦财政资金使用、自然资源利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清理整合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增强县(市)统筹能力,促进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扩大县域金融信贷规模。

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提升县城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健全要素流动体制机制,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打破妨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壁垒,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县城汇集,缓解县城要素制约。完善差别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整合用能权、技术、信息等各类要素,建立区域性要素交易平台,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配置效率。

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加强综合评价指引。从综合质效、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等方面,优化调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开展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县(市、区)评价结果与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挂钩,作为对市县评先奖励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第二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以营商环境评价与整治为抓手,大力弘扬“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完善县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高频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打造法治县城、平安县城。

开展降本增效行动。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鄂汇办”APP,打造惠企高效服务平台,实现各类惠企政策全面汇总、精准导航。完善惠企政策兑现落实机制,建立惠企政策落实评价体系,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社会保险、财务、物流、用能等成本。巩固拓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成果,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引导地方金融组织针对县域经济特点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加强考核督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对牵涉面广、难度大的改革事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突破。建立营商环境投诉、处置、回应机制,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与整治工作。

第三节 推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

加强县域组团合作。以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等为契机,支持产业关联紧密、交通联通便捷的县(市)组团发展。支持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县(市)加强交流合作。统筹整合对口帮扶机制,培育发展替代产业,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欠发达县(市)“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大别山湘鄂西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发展开放型县域经济。鼓励县域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深化京鄂对口协作,多种形式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要素辐射,提高县域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水平,拓展县域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建立市域所辖县(市、区)产业协作联动机制,引导重点优势产业在县域间开展对接合作,建立产业联盟,促进产业升级协作。支持县域龙头企业与域内外创新型、引领型企业开展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

提高对外贸易发展水平。制定“一县一业”外贸产业发展目录,以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抓手,加快培育医用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电子信息、轻工工艺等具有区域特色的外贸产业集群,提升县域优势产业外向度。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机遇,通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自贸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等功能向县(市)延伸,打造一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产业园区。加强自贸试验区与县域省级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多改革创新成果向县域复制推广。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激励担当实干,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与后进鞭策,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形成全省上下共抓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

全面加强党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坚持“五个过硬”要求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县(市、区)党政主职。加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展县域经济实绩的考核,大力提拔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干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在谱写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第二节 健全推进机制

全省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切实承担发展主体责任,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撑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完善强化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的有机结合,以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抓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探索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保障机制,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项目融资、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中央和省惠企政策,切实减轻县域企业负担。

第四节 强化要素供给

实施“楚才兴鄂”科创人才行动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秀大学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持续选派省直部门、高等院校、大型国企优秀干部到县(市)挂职锻炼。开展县域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省级产业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创新投放管理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县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实施县域存贷比提升计划,加大县域信贷投放,提高县域资金适配性。合理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县(市、区)构建共享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开展县域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推进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基本全覆盖。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优惠政策资金,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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