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3691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通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的请示》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城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2021-2035)》。
二、本次规划范围东至菖蒲大道与旭红路交叉口、南至宝塔大道南侧区域、西至马港路、北至科技园路,总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三、强化规划主导地位,该规划将作为统筹我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指导老城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规划总纲。规划制定了符合我县老城区发展实际的城市更新总体项目库,为相关部门围绕城市更新谋划项目,推进城市更新提供重要支撑。
四、应按照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用统筹的方法系统治理“城市病”的规划思想,围绕规划提出的六大支撑计划,推动五大重点片区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抓好后续相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