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28627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公益事业建设
发文机构: 通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2022年通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的目标要求,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的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导向,制定本方案。
一、片区解释
每年秋季开学前,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各网格常住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的变化情况而相应调整片区划分。当年划分的片区范围只限于当年度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有效,其他年级城区已有学位的学生不能因当年片区变动进行异动。
二、公办学校招生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七年级新生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招生方式
城区学校招生采取划片招生方式进行(城区小学招录片区图、城区初中招录片区图如下)。
城区初中入学与城区小学入学报名提交的资料要求一致。南门初中、城北初中开办有寄宿班,允许隽水镇内符合条件但居住较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就读。县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统一按城区初中招生要求,实行划片招生,只有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才可进入实验学校初中部就读。
各乡镇小学及初中招生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但不得跨乡镇招生。
(二)报名资料
各校新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报名学校通过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电力公司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经各学校初审后提交教育局复核认定,最终确定学生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或城区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又不服从统一调剂入学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第一批:城区有房有证家庭子女。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并取得房屋产权(不含写字楼、门面、车库等)在片区范围内。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学生与监护人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②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供监护人在该居住地自2021年8月31日以来电费缴费证明(只需提供缴费户名及编号)。
(若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房屋产权(不含挂靠集体户),全家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中,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学校只为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一个子女的小孩提供学位。如果学生父母在城区有房,不能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作为入学依据,只能到父母房产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入日期截止为2022年1月1日前,若学生与监护人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
③学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供监护人在该居住地自2021年8月31日以来电费缴费证明(只需提供缴费户名及编号)。
第二批:城区有房但正在办证的家庭子女。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城区有购置的房产(不含写字楼、门面、车库等)在片区范围内,入住时间已满一年,但正在办理产权证的。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学生与监护人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②由住建部监制的格式合同,契税税票或不动产销售发票,同时提供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或房产事务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用途必须为住宅;如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
③提供监护人在该居住地自2021年8月31日以来电费缴费证明(只需提供缴费户名及编号)(拆迁户须提供正式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住房及拆迁指挥部证明等);
第三批:城区有房无证家庭子女。监护人实有住房(小产权、自建房、福利房)在片区范围内,但目前尚未取得合法手续。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学生与监护人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
③房屋买卖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须由网格员签字并加盖社区公章);
④提供监护人在该居住地自2021年8月31日以来电费缴费证明(只需提供缴费户名及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精神,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凭相关证件,同等条件下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及指定学校就读: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学生及县政府引进的科技人才子女。
第四批:进城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
③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须由网格员签字并加盖社区公章);
④租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格式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2021年8月以来由用工单位给监护人按月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
③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须由网格员签字并加盖社区公章);
④租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监护人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二年以上);
⑥监护人近一年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1.公办初中:
8月15日—8月16日,第一、二批学生现场登记并审核;
8月17日,第三批学生现场登记并审核;
8月18日,有空位的学校对进城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现场登记并审核;
8月19日,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进行资格复查。
8月22日—8月23日,县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名单进行复核认定。
8月25日,各学校张榜公布招收入学学生名单;
8月30日—8月31日,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2.公办小学:
8月20日—8月21日,第一、二批学生现场登记并审核;
8月22日,第三批学生现场登记并审核;
8月23日,有空位的学校对进城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现场登记并审核;
8月24日—8月25日,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进行资格复查。
8月26日—8月27日,县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名单进行复核认定。
8月28日,各学校张榜公布招收入学学生名单;
8月30日—8月31日,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四)招生录取
城区各学校负责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审核和录取工作。各公办中小学根据县教育局最终核定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招录工作。隽水城区公办学校先招收符合第一批、第二批的学生,再接收符合第三批条件的学生。学校招收第一、二、三批学生后有剩余学位,继续招收第四批学生,没有学位的学校不招收。如果合规学生数量超过剩余学位,学校依据报名先后顺序录取,若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或不接受调剂安排入学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初中报名时间为8月15日。
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
各民办学校在校门口开设招生报名登记点,不按时间规定登记的一律无效,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或选择学生报名。
民办学校只招收一、七年级新生,其他年级不招收插班生。华茂学校、鄂南外国语学校七年级只能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如果原有毕业生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可接收外校学生报名,学校可以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须采取“摇号录取”的办法录取学生。实行“摇号录取”的民办学校, 初中8月16日上午,小学8月22日上午分别在县教育局由相关部门和家长代表共同监督下,公开摇号并立即公布结果,并锁定学生名单,公办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四、城区转学插班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治理大班额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转学插班生工作,控制城区公办学校班额,一、二、三年级,初中全学段班额不得超过55人,实验学校各年级都不得超过55人。
城区学校只招收从本县乡镇和外地转入,监护人在城区内自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插班学生。已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取得学位的学生不予城区转学。插班生必须如实填写《通城县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统一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和班额情况审核调剂,若不接受调剂,则回原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实验学校插班生在学校登记,其他学校在县教育局登记。
任何城区公办学校不得随意接收转学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并对不履行插班手续的学校负责人追责问责。
插班生工作流程:8月22日—8月25日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申请。超期不予办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8月30日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入学。①基础教育股登记,并填写《通城县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②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会同意向学校审核;③安排入学。插班生所需资料与城区新生入学相同。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服务电话:0715—4866316。
附:
1.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2.2022年全县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3.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4.通城县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
5.证明材料索取指南
通城县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1:
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学 校 | 招生人数 | 招 生 片 区 |
实验小学 | 275 | 隽水河以南、金泉路以东、佘畈路以南、佘畈路二路以东(老酒厂经杨成诊所至亲子幼儿园)、古龙路以北(至湘汉路路口)、湘汉路以西、宾阳门街以北、秀水河以西 |
实验学校 | 660 | 隽水河以南、旭红路以北、银山大道以东、通麦公路以北、学府路以西 |
隽水小学 | 660 | 银城路以南、隽水大道以西、沿河路以南、金泉路以西、佘畈路以北、佘畈路二路以西(老酒厂经杨成诊所至亲子幼儿园)、古龙路以北、柳峦村、古龙村 |
北门小学 | 275 | 青山路以南、民主路以西、隽水大道以南、(卫健局至城北加油站)、隽水河以南、以北(新桥至三合)、银城路以北 |
黄源岭小学 | 220 | 通城大道以西、隽水大道以北、民主路以西、青山路以北、双龙路以东 |
南门小学 | 495 | 隽水大道以东、古龙路以南、湘汉路以东(古龙路至宾阳门街路口)、宾阳门街以南、银山新街以南、银山大道以西、宝塔大道以北、九宫路以西 |
东门小学 | 55 | 秀水河以东、旭红路以南、银山大道以西、银山新街以北 |
九宫小学 | 110 | 九宫路以东(宝塔大道路口)、宝塔大道通麦公路以南; |
石泉小学 | 110 | 青山路以北→双龙路以西、石泉村 |
新塔学校 | 165 | 通城大道以东、隽水大道以北、玉立大道以东、隽水河以北、铁柱村 |
油坊小学 | 55 | 油坊村 |
阔田小学 | 110 | 上阔村、下阔村、利和村 |
上坳小学 | 110 | 桃源村、东港村 |
附件2:
2022年全县初中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学 校 | 招生人数 | 招 生 片 区 |
隽水初中 | 825 | 隽水河以南、秀水大道以西、黄龙路以北、 马港路以东。 |
城关初中 | 660 | 秀水大道以东、民主路、九宫路以东(廊桥至宝塔大道路口)、宝塔大道通麦公路以北、学府路以西、解放大道以南、银山大道以西、隽水大道以南。 |
实验学校 | 660 | 通城大道以东、隽水大道以北、银山大道以东、 解放大道以北、铁柱村、油坊村、上阔村、下阔村、利和村 |
城北初中 | 440 | 隽水河以北、通城大道联接秀水大道以西、 石泉村、柳峦村 |
南门初中 | 440 | 黄龙路以南、马港路以西、隽水河以南、秀水河以东(黄龙路至朗桥)、民主路、九宫路以西(朗桥至宝塔大道路口)、宝塔大道、通麦公路以南, 学府路以东、东港村、桃源村。 |
马港初中 | 330 | 马港镇 |
五里初中 | 220 | 五里镇 |
沙堆初中 | 330 | 沙堆镇 |
四庄初中 | 220 | 四庄乡 |
麦市初中 | 220 | 麦市镇 |
关刀初中 | 385 | 关刀镇 |
北港初中 | 275 | 北港镇 |
石南初中 | 330 | 石南镇 |
双龙初中 | 220 | 大坪乡 |
杨部初中 | 330 | 大坪乡 |
塘湖初中 | 220 | 塘湖镇 |
黄袍初中 | 110 | 塘湖镇 |
附件3:
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学 校 | 学 段 | 招生人数 | 招生片区 |
华茂寄宿学校 | 初中 | 240 | 全 县 |
华茂寄宿学校 | 小学 | 160 | 全 县 |
鄂南外国语学校 | 初中 | 73 | 全 县 |
鄂南外国语学校 | 小学 | 80 | 全 县 |
科达寄宿初中 | 初中 | 32 | 全 县 |
大风车寄宿小学 | 小学 | 58 | 全 县 |
南鄂寄宿小学 | 小学 | 47 | 全 县 |
附件4:
通城县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级 |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
原就读学校 | |||||
拟插班学校 | |||||
身份证号 | |||||
学籍号 | |||||
家庭详细住址 | |||||
插班原因 | 家长签字: | ||||
转入学校意见 | 校长签字: (公章) | ||||
基础教育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
注:申请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有效证明。
附件5:
证明材料索取指南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办理入学证明材料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集中扎堆现象,特向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此指南。
一、不动产房查证明可选用下列三种方式(有或无房证明):
1.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由教育部门统一收取符合入学子女的信息(家庭成员名单、户信息、身份证号码、坐落位置),形成花名册移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查询后出具查询结果。(推荐)
2.插班生如需个人办理的
一是可通过手机<鄂汇办>查询有房/无房证明操作步骤:
(1)在手机上下载“鄂汇办APP”,点击“个人登录”,申请注册。
(2)登录“鄂汇办”后,点击“首页”,在左上角地理区域选择“咸宁市-通城县”,点击首页的“不动产登记”选项。
(3)在出现的“咸宁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我要查-不动产房查证明”,选择查询范围为:“咸宁市-通城县”,点击查询按钮,出具电子版“不动产房查证明”同时可以下载打印。
二是可携带身份证前往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区,选择不动产自助查询机,选择不动产登记房屋信息自助查询,打印有房/无房证明;或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前往窗口人工查询。
二、关于城镇城镇企业职工参保证明的获取
1.可以在 “湖北12333”自助打印 ,方法如下: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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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明打印】栏目里就能看到新上线的5大功能
城镇企业职工参保证明
选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钮,即可查询、打印相关缴费情况。
2.温馨提示:如有不会操作的人员,可以到县政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社保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