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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港镇2021年度“河库长制”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0182 文       号 : 马河湖库长办发〔2021〕1号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通城县马港镇人民政府

名       称: 马港镇2021年度“河库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今年是“十四五”开端之年,继建党100周年,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73号)和市、县关于“河库长制”文件和会议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境内7条重点河流、13座水库均推行河库长制”。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由镇、村干部担任河库长,推动镇、村全面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库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境内7条重点河流、13座水库河库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全主要河库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等“五无”标准,河库水质明显改善,河库环境显著改观。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镇、村河库长”组织体系

根据我镇河库管理体系,依据级别和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级组织体系,实现河库长”全覆盖,并登记造册。河库长”由镇干部或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库长”职责

河库长负责牵头开展所负责河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了解掌握河库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河库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实施转型升级、截污纳管、河库整治、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

各级河库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镇级河库长每月巡查一次,村级河库长每周巡查一次。每次河库巡查要有记录和照片,要有问题清单和整改问题清单,同时做好档案整理。

2.“河库长制”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库长制”,主要职责为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等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纪委: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对落实河库长制”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派出所:负责打击破坏水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库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国土: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负责指导、监督河流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配合做好有关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城建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做好美丽乡村项目规划和审批等工作,监督“拆违控违”工作。

管站:负责指导、监督实施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河流、水库等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河库保护和水政执法工作,做好有关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等工作。

畜牧兽医站:负责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并对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进行严格管控。

林业: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流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源污染防治,依法监管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

卫生院:负责河库污染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防疫工作。

工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管理区域内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为实行河库长制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所管辖区范围内河库的综合整治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并负责所辖村河库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所有涉及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库长制”工作落实。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所属相关部门职责。

五、主要任务

1.统筹河库管理和保护规划。遵循河库自然生态规律,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落实河库管护责任主体。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明确河库的巡查员、保洁员。

3.加强河库水域岸线保护。严格河库水系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2018年底前完成河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完成重要河流、水库水域岸线登记,依法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划定可采区、可采期和禁采区、禁采期,依法做好采砂许可工作。加强涉河涉库事务管理,规范和整顿砂场;加强水库修复和保护,开展河库沿岸绿化,改善河库生态环境,维护河库空间均衡。

4.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河库排污口调查,加快实施入河库排污口截污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的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村镇污水处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加强增施有机肥和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河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洪水向河库、湿地补水。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水量、水质和环境等监测工作,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措施。严格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从源头杜绝河库水体污染。

5.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加强河库修复与保护,维护河库生态系统完整。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河库连通工程,稳步实施退田还河、退渔还河,恢复河库水系自然连通。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加强河库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6.加强执法监管。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制度,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河库动态监管。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活动

六、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河库长要切实担负起河治理的领导责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河库长制”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河库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提议,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确定河流综合整治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河库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强化保障,落实经费。工作经费是“河库长制”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镇、村“河库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水质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加大乡村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确保“河库长制”全面推行。

3.强化考核,严格奖惩。督导组成员对“河库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采用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对“河库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对检查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

4.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河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库长”公示牌,公布管理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镇、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通城_马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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