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015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马港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水利部依据我国入汛日期确定的有关规定,确认今年我国入汛日期为3月17日,较多年平均入汛日期(4月1日)偏早15天。我县位于幕阜山北麓,是湖北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入汛后将进入强降水集中期,降雨强度更大、历时更长,突发洪涝灾害可能性更大。加之,近年来天气形势复杂多变,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更加难以精确作出预测预报。
镇机关干部、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我镇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15日8:00时启动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2年防汛抗旱带班值班时间从4月15日开始至10月15日止,特殊情况如需延期值班,镇防指将另行通知。
二、各村、水库管理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带班职责,坐镇指挥,强化责任担当,遇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值班人员和各水库、河流“五大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灾情,并第一时间向镇防办报告相关情况。
马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通城_马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