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城乡居民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2078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公益事业建设
发文机构: 通城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名       称: 转发《城乡居民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参保对象
除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一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由所在学校(园、所)负责办理学生(幼儿)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统一标准350元/人。特困人员包括孤儿、优抚人员、计生特困人员等按350元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90%(315元)给予定额资助,其中个人应缴费35元。纳入相关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困难人口按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50%(175元)给予定额资助,其中个人应缴费175元。稳定脱贫人口按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标准标准的80%(128元)予以资助,其中个人应缴费222元。其他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按《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17〕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保缴费
时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咸政办发〔2020〕3号文件执行。
四、参保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各类手机APP软件: 包括“楚税通”(支持银联、微信、支付宝付款)、“鄂汇办”、农商行手机银行等;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村组/社区集体集中申报或单独申报、个人电子税务局自缴或代缴)等;
线下缴费方式: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湖北农商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金、转账、协议扣缴)、村组/社区代收代缴等。
五、待遇保障
(一)门诊报销待遇。在乡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药费按50%比例报销,乡镇卫生院每日限额报销25元(一般诊疗费报销9元、个人支付4元),村卫生室每日限额报销15元(一般诊疗费报销7元,个人支付1元),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50元。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取消“两病”门诊50元起付标准。
(二)住院报销待遇。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①实施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体参保居民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确保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住院起付线标准:市域内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市域外1600元。
②报销比例:市域内一级医院85%;二级70%;三级60%;市域外55%(办理了转诊)。
③2023年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900元提高到1000元,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大病保险政策
①参保对象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年内个人累计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001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住院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12001-30000元报销60%: 30001-100000元报销65%;100000以上部分报销75%。
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6001-30000元报销65%、30001-100000元报销比例70%,10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80%。
3、医疗救助政策
农村低收入人口规范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①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规范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不设起线,医疗救助支付比例100%。
②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部分支付为70%,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2%,年度支付限额3万元;
③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医疗救助起付线1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支付比例70%,年度限额2万元。
4、倾斜医疗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就医或经规范转诊在省域内就医,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倾斜救助起付线5000元,倾斜救助不设年度支付限额。特困人员、孤儿的支付比例100%,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支付比例90%,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支付比例70%。
六、就医程序
参保患者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需外出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规范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直接在市外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