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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麦市镇人民政府

来源:麦市镇政府 日期:2021-06-08 15:39 字号:

机构名称:通城县麦市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通城县麦市镇建设路

机构电话:0715-461013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赵会良

机构职能


中共麦市镇委员会领导本乡党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麦市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本乡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制订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脱贫攻坚的战略决策,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领群众奔小康。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实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推进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和水平。

(七)负责辖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八)加强乡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开源节流,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九)拟订乡村建设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公用、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精神文明、文化旅游、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一)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麦市镇党委政府统筹设置以下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委、政府的各项日常工作,宣传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政令,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人大、政协、纪检、老干、群团和组织、宣传、政法、统战、人武、信访、计划、统计、体改、编制、人事、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

(二)农业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产重大环节和抗灾自救工作;协调涉农等方面的工作。

(三)经贸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镇村工业、商贸及其它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镇村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协调财政、工商、税务、物价、金融、审计、技术监督、邮电、交通、电力、商业、供销、粮食等方面的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民政、计划生育、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公检法司等方面的工作。

(五)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国土、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纪检(监察)、老干、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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