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乡镇信息公开平台   >   五里镇   >   政策   >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五里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1323 文       号 : 五政发〔2022〕1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五里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印发《五里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8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五里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将工作情况向镇政法办(平安办)报告。

五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五里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省、市、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保持清醒认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再组织再动员再加力度,扎实做好风险处置、矛盾化解、源头防范,集中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防范一批风险隐患,整治一批突出治安问题,解决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做到“六个不发生”(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暴力恐怖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和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刑事犯罪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本次行动从3月份起至年底结束,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三大活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不分环节,对矛盾纠纷排查发现一起,就地解决一起。

(一)大走访活动

1.全面发动开展走访。要充分发动派出所、司法所、信访、群团等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村“两委”干部、村(社区)民(辅)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工作者、平安志愿者等各类力量,走基层进村组、进网格、进家庭、进企业开展大走访,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全”。(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信访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

2.全面走访特殊人群。要组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问题青少年、重点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走访,了解掌握其家庭结构、生产生活、动态管控等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及时解决困难问题。(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妇联、团委、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各村(社区))

3.全面走访弱势群体。要组织对工作失业、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等需要关注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的走访,全面了解其岗位就业、矛盾诉求、心理需求、生活状态等情况;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走访,摸清快递网点的分布情况、人员从业情况,走访了解特定利益诉求群体和货车司机、快递外卖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诉求和实际困难,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对外来流动人员多、矛盾积压多的地方要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4.全面走访困难企业。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对辖区(联点)企业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生产经营状态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重点走访在旅游、运输、餐饮住宿、金融保险、投资借贷、教育培训、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租赁等领域受疫情、“双减”政策等其他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融资难、用地难等实际问题,推动做好政策落实、帮扶解困、疏导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5.全面走访困难群众。要深入村组、网格开展困难群众走访,了解困难居民、农户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利益诉求情况、矛盾纠纷情况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提供帮助。(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二)大排查活动

1.全员上阵全覆盖排查。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负责人要主动负起责任,亲自谋划、部署,抓好本辖区、本部门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工作。镇每半月、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四级联排和化解稳控,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处置工作,要全面、准确、动态掌握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情况。(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2.盯准重点全方位排查。要深入村、学校、企业、工地等社会重点领域行业进行全方位排查。一是深入排查婚姻家庭、情感、邻里、债权债务等矛盾纠纷和特殊人群、重点人员、长期上访人员、涉法涉诉人员肇事肇祸风险,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二是深入排查工程建设、教育卫生、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涉疫、涉军、民师、移民、失独以及征地拆迁、非法集资受损群体等特定利益群体利益诉求,严防发生规模性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三是深入排查商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严防发生暴恐案事件;四是深入排查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严防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五是深入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和油电煤气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3.落实责任全环节防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和不稳定因素等风险隐患点要逐人逐事建立台账,登记注明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工作预案等关键要素,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找准风险点,加强分析研判和防范处置,强化预警预测预防,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严防“小拖大”、严防“民转刑”、严防矛盾汇集到省到京(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信访、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三)大化解活动

1.认真落实化解责任。村(社区)、镇直部门要对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甄别,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措施,原则上采取由村到、从下往上逐级调处,分层级、分难度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信访积案、涉法涉诉案件,要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实行“一事一策一专班”。(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信访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2.妥善运用化解手段。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信息共享、部门联调,加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诉求合理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即时化解;对诉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沟通、限时办结;对诉求不合理或依靠本级本部门行政职能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教育宣传、明理释法,争取上级有关部门解决。(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3.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涉及利益诉求群体等,在落实帮扶帮助措施的基础上,要加强动态管控,及时防控,做到行知动向、动知轨迹、管控得住。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工作预案和防范治理工作措施。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避险工作,提前预判提前预警提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地质灾害事件。(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4.持续推进治安整治。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严打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找堵防”“清源断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违法犯罪,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责任单位:政法办(平安办)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上手抓,亲自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检查督办作用,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周密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每个敏感节点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挂图作战,推动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社区)、各部门要建立定期集中走访排查工作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走访排查;要严格落实情报主导工作机制,对走访排查发现的涉稳隐患情报信息,应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落地稳控,形成“研交办督结评”处置闭环。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社区)每日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研判分析,要落实网格员排查矛盾纠纷职责,督促网格员每日对本网格内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

三是严格督导压实责任。镇政法办(平安办)将把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成效,及每月每季度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各村(社区)、各部门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镇政法办(平安办)每季度对专项行动推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暗访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进行约谈通报,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月报表

附件:

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月报表(月份)

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序号

矛盾纠纷类型

矛盾纠纷具体情况

包保

责任人

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备注































责任编辑:通城_五里镇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