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制工作)和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红十字会。负责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与余亚林同志互为 AB 角。
刘长青,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湖南衡山人。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现任通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2002.09—2006.06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学习
2006.06—2009.01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统计干事(期间:2007.09-2007.11崇阳县委党校学习)
2009.01—2009.03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2009.03—2009.03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副乡级干事
2009.03—2010.08 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副主任科员(期间:2009.10-2009.12 咸宁市委党校学习)
2010.08—2012.10 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副科长(期间:2012.07-2012.09咸宁市委党校年轻干部培训班培训)
2012.10—2016.07 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
2016.07—2017.05 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
2017.05—2019.02 市法制办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9.02—2021.04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期间:2019.9-2019.11省委党校年轻干部培训班培训)
2021.04— 通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07— 通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